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中润 公告编号:2024-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1月2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 公司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目前,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尚未消除,同时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4,881,863.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84,379.4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相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尚存在相关风险。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远”)协议转让股权事项涉及冉盛盛远已质押的股份,需在取 得质权人同意后,办理完成所涉及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后方可完成转让。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相关方不予配合未能办理解除质押,导致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冉盛盛远协议转让股权事项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上述审批、确认手续是否可以通过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该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ST中润,证券代码:000506)股票价格于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1月2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冉盛盛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汇成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 185,803,55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转让给山东招金瑞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瑞宁”);同时,冉盛盛远在《股份转让协议》交割完成后自愿放弃行使其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93,647,33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8%)所代表的全部表决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冉盛盛远变更为招金瑞宁,实际控制人将由郭昌玮先生变更为招远市人民政府。同日,招金瑞宁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关于对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92、2024-093)。
3.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资金运营、经营管理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目前公司子公司瓦图科拉金矿生产经营暂未受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影响。
5.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760 号)及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761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三)项规定、第 9.8.1 条第(四)项、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6),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54,881,863.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84,379.4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976,063.42元。
目前,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尚未消除,同时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4,881,863.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84,379.4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相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条款详细内容请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3. 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尚存在相关风险
冉盛盛远协议转让股权事项涉及冉盛盛远已质押的股份,需在取得质权人同意后,办理完成所涉及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后方可完成转让。冉盛盛远已与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已达成在本次股份转让正式协议签署后解除拟转让股份质押的初步意向,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相关方不予配合未能办理解除质押,导致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
冉盛盛远协议转让股权事项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上述审批、确认手续是否可以通过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该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中润 公告编号:2024-099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2-3栋23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玉芝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125人,代表股份113,056,55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9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562,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3人,代表股份108,494,35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4人,代表股份47,187,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56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2人,代表股份42,625,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8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邱云起律师 李祎琼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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