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以及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00,070股,占公司总股本433,804,445股的比例为0.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78元/股,最低价为12.5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7,759.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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