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53版)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将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监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境外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及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备案等事宜。该等调整和修改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生效后,公司现行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即同时废止。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将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4-091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安20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方式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安20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92”。截至2020年7月14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共9,000,000.00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6,725,471.7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274,528.30元。
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金额14,000,000.00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总计为14,150,943.40元,含税金额总计为15,000,000.00元,其中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前以自有资金已支付含税金额1,000,000.00元),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转入金额为人民币886,0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17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公司“安20转债”募集资金已按投资项目进度使用完毕,剩余募集资金为0,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销户手续。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886,000,000.00元为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14,000,000.00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725,471.70元。
注2:2020年8月3日,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户(专户银行帐号:592902038510207)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账户(1415100000017271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阴县支行账户(16352101040016800)转入20,000,000.00元;2020年8月6日,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户(专户银行帐号:592902038510207)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账户(专户银行账号:1813082729020027763)转入20,000,000.00元。
注3:2020年8月3日,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户(专户银行帐号:592902038510207)分别向理财专户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8034100000004477)、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舫山支行(9020214020010000065671)转入400,000,000.00元。
注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632232887)理财专户存续期间无发生额。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9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48,884,87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74,555,941.7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39,981,864.5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4,574,077.18元。
募集资金5,674,555,941.76元扣除相关剩余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5,586,690.18元(不含增值税)(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37,473,482.63元,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39,721,891.59元,其中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以自有资金已支付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200.00万元)后于2022年2月22日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转入金额为人民币5,638,969,251.5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2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1,332,060.27元(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另现金管理产品余额1,813,5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5,638,969,251.58元为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5,586,690.18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4,395,174.40元。
注2:2022年2月25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向华夏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海峡银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656,000,000.00元、1,054,000,000.00元、730,000,000.00元、520,000,000.00元、802,574,077.18元、250,000,000.00元、81,000,000.00元、300,000,000.00元;2022年2月28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100,000,000.00元;2023年4月7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115,000,000.00元;2024年6月21日,分别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福建海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乐支行的集资金专户转入300,000,000.00元、293,141.64元、315,697,124.50元;2024年7月8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200,785,462.76元。
注3: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000791228700100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3150101040028718)予以销户;并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7月22日,公司完成了上述2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安20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安20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1:《“安20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安20转债”募集资金
因湖北当地洪涝灾害等外部因素的影响,“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未能于2020年2月如期开工,导致工程进展晚于预期。“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一期已经投产并逐步产生效益,同时二期工程建设对资金投入存在较大需求。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业务规划与战略规划,结合现有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了提高对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讨论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减少1.5亿元;将“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应增加1.5亿元。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告编号:临2020-097、临2021-004)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因受2022年国内消费市场不振及辽宁当地外部因素的影响,“辽宁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辽宁三期项目”)工程进展晚于原定计划。“洪湖安井年产10万吨预制菜肴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洪湖安井项目”)是公司为顺应消费需求变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重点布局的首个专业化预制菜工厂,对资金投入体量及投入速度存在较大需求。2022年1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结合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辽宁三期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60,378.55万元,后续辽宁三期项目所需资金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相应新增洪湖安井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0,378.55万元。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告编号:临2022-093、临2022-097)
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基于市场情况、产能储备情况的综合考量,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山东安井年产20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以下简称“山东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30,000.00万元。该项目后续所需资金将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或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相应新增“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0,000.00万元。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告编号:临2024-013、临2024-018)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市场情况、产能储备情况的综合考量,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山东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15,000.00万元,“广东安井年产13.3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10,000.00万元,洪湖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20,078.55万元,上述项目后续所需资金将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或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调整“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与实施主体,该项目拟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5,000.00万元,实施主体变更为厦门安井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同时,新增“西南(雁江)生产基地三期10万吨预制菜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拟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0,078.55万元。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告编号:临2024-034、临2024-044)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安20转债”募集资金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3,599.5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652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月7日止,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3,599.55万元(包含先期投入的发行费用)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3,232.7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395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5月26日止,公司已对“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3,232.75万元(包含先期投入的发行费用301.89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安20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安20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1:《“安20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安20转债”募集资金
“安20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品牌形象及配套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是管理及服务体系,不适用直接从经济效益角度来进行效益计算;“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河南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泰州三期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辽宁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西南(雁江)生产基地三期10万吨预制菜生产线建设项目”、“四川安井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辽宁安井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泰州安井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尚在建设中,故暂时不进行效益测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安20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安20转债”募投项目中“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的累计产能利用率为38.41%,实际效益未达到募投项目可研报告披露的项目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仅一期工程完工并于2021年6月投产,二期工程尚未投产,产能未能全部释放。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已投产的三个项目:“广东安井年产13.3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山东安井年产20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洪湖安井年产10万吨预制菜肴生产项目”的累计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7.06%、20.47%、7.26%,实际效益未达到募投项目可研报告披露的项目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广东安井年产13.3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山东安井年产20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仅一期工程完工并分别于2023年6月、2024年4月逐步投产,二期工程尚在建设中,产能未能全部释放。“洪湖安井年产10万吨预制菜肴生产项目”于2024年5月试生产,9月正式投产,尚处于投产初期,产能未能全部释放。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收益稳定、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0年5月6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和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1年6月1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和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和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和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一)公司及“安20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安井”)使用“安20转债”闲置募集资金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舫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阴县支行认购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 公司及“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安井”)、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安井”)、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安井”)、广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安井”)、厦门安井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井工业”),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分别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福建海峡银行、华夏银行福州分行、工行福州长乐支行认购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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