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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并于2024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季善先生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季善、戴永恒、房吉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宿献荣、韩跃、耿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拟将“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修订为“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12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3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类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使用期限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意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43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以邮件和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于2024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学英女士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崔学英、于文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47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宝蛋白”或“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类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使用期限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该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86.4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904.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958.5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45.57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701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与东吴证券、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一)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的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内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对投资的产品进行严格的筛选和风险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该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本保荐人对索宝蛋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49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4点 4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华丰路23号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8日

  至2024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华丰路23号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或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电子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房吉国

  联系电话:(0574)86806690

  电子邮箱:stock@solbar.com

  传真号码:(0574)86806660

  邮编:3158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12号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44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4年12月18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季善先生、戴永恒先生、房吉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宿献荣先生、韩跃先生、耿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韩跃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同意提名崔学英女士、于文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殷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殷霄先生将与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整为6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季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7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至1996年6月,历任垦利炼油厂技术员、车间主任;1996年6月至2001年2月,任东营华德利玻璃棉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2月至2001年7月,任东营顶力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7月至今,任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北京纵横致远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8月至2022年3月,任吉林丰正生物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7月至2021年9月,任东营市垦利区万得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7月至2021年9月,任垦利县汇利民间资本管理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0月至今,任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宁波索宝蛋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2月至今,任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刘季善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季善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戴永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1995年7月至1996年5月,任芜湖电工机械厂技术员;1996年6月至2004年6月,任宁波麦芽有限公司电气经理;2004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德马格海天塑料机械(宁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4年11月至2013年9月,任宁波索宝食品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4年3月至2014年9月,任花臣香精(昆山)有限公司厂长;2014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豆产业部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山东万得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宁波索宝蛋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永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房吉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5年10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6年10月至2001年7月,任东营顶力食品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财务经理;2001年8月至2011年1月,任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副经理、财务经理;2011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东营市垦利区万得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垦利县汇利民间资本管理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东营万得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宁波索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宁波合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事务执行人;2016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宁波索宝蛋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2年4月至今,任苏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房吉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1年3月出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院长助理(无行政级别)。2005年6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会计学院院长助理(无行政级别);2018年5月至今,任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2018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代理与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常务理事;2021年9月至今,任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代理与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监事;2020年7月至今,任超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宁波斯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宁波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宿献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4年10月出生,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为多家公司提供独立顾问服务。1998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部门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部长;2020年3月至今,在方太集团、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独立顾问为该企业提供战略和经营方面的咨询服务;2020年12月至今,任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宿献荣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耿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3年10月出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德国慕尼黑大学访问教授。1989年7月-2009年9月,在郑州大学任教;2009年9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2016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中视电传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2024年2月,任联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中教畅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曾在《中国法学》《清华法学》《法学家》《中外法学》等重要期刊杂志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出版有《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等学术专著2部,参与编写《民法总论》《外国法律制度史》等教科书6部,与他人合著学术著作《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研究》《担保法比较研究》《中国合同法律全书》等6部。

  其主要学术研究领域是合同法、物权法等传统民法领域,以及公司法等商法领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崔学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4年8月生,大专学历。2001年7月至2017年11月,历任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验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综合部经理、质量总监;2015年11月至今,任山东美吉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质量总监、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学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于文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4年10月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1年11月,任山东阿华保健品有限公司技术员;2001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7年12月至今,任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文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殷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1年10月生,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1995年8月,任开封豫丰油脂食品有限公司车间主管;1996年8月至1998年3月,任宁波正大粮油实业有限公司车间主管;1998年3月至2005年3月,任金光油籽(宁波)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5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宁波索宝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值班经理、生产经理、研发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殷霄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45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殷霄为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殷霄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殷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1年10月生,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1995年8月,任开封豫丰油脂食品有限公司车间主管;1996年8月至1998年3月,任宁波正大粮油实业有限公司车间主管;1998年3月至2005年3月,任金光油籽(宁波)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5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宁波索宝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值班经理、生产经理、研发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殷霄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46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综合考虑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公司拟聘用利安达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不存在与大华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大华对变更事项无任何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64

  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6

  2023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2

  2023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48,482.02万元(经审计),审计业务收入:39,912.90万元(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15,728.70万元(经审计)。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家)、采矿业(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502.6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截至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240.9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240.9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1人次,共涉及13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于文臣

  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家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硕耘

  2022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1月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0家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文涛

  201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利安达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利安达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利安达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6年,期间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情况,能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年度,大华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利安达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华、利安达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且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已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利安达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48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50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12月11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jOOuuvLH8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15:3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 刘季善,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房吉国,独立董事 耿林(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15:3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jOOuuvLH8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12月1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房吉国

  电话:0574-86806690

  传真:0574-86806660

  邮箱:stock@solbar.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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