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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除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1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6,542,47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3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陈学敏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0%,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7,011,39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48%;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6,615,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8.59%,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3%。

  2024年12月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的通知,因“新星转债”提前赎回及摘牌,其为“新星转债”质押的32,148,795 股股份于 2024年11月29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4年11月29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经与陈学敏先生确认,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续暂无再质押的计划,若后续存在股份质押计划,陈学敏先生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4年11月29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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