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4年12月3日起增加中航证券为银华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恒生港股通ETF,基金代码:159318)、银华国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创新药ETF,基金代码:159567)、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消费ETF,基金代码:159735)、银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通医药ETF,基金代码:159776)、银华恒生港股通中国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技30,扩位证券简称:港股科技30ETF,基金代码:513160)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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