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27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63元/股(含),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和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及《清越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0,000,000股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98元/股,最低价为6.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7,719.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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