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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4-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11月25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潘斌董事委托岳克胜董事行使表决权,敬登伟董事委托郭永清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华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上海电力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电力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按照国家煤电“先立后改”工作部署,建设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煤电机组。投资主体为公司子公司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电厂”),外高桥电厂目前由上海电力持股51%。项目动态总投资79.51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即15.90亿元。

  (二)同意关于上海电力新疆昌吉州木垒县120万千瓦风储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电力新疆昌吉州木垒县120万千瓦风储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木垒上电申华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动态总投资51.80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5%即12.95亿元。

  (三)同意关于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滨海港航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落实政府收回土地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滨海港航有限公司推进落实政府收回10.2亩土地事项,同意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推进落实政府收回4.62亩土地事项。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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