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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3,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7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58元/股,最低价为16.84元/股,成交总额为人民币5,365,246.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90,3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8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58元/股,最低价为14.74元/股,成交总额为人民币39,994,925.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9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6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1人因其他原因身故、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100%达成、部分激励对象因其所在单位未实现2023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目标的85%及以上或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公司将对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78,056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4,942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14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0日、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自2024年8月28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和“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二、(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579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72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因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100%达成、部分激励对象其所在单位未实现2023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目标的85%及以上或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3,751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中因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100%达成、部分激励对象其所在单位未实现2023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目标的85%及以上,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4,006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股权激励对象330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78,056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772,142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451580),并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1,178,056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2月5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上述股本数据采用截至2024年11月29日的股本结构,因公司尚处于可转债转股期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期。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办理相关减资手续,并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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