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9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1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4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1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09元/股(含)。
公司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0月16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06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6日、2024年7月3日、2024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宿迁联盛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293,1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79%,回购的最高价格为7.33元/股,最低价格为6.66元/股,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3,223,145.0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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