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4-07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5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东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的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4-077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拟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公司(含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4-078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5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07)、《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2024年6月7日,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8.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47.76元/股,除前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本次回购计划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公司股份1,666,533股,占公司总股本175,701,557股的比例为0.948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00元/股,最低价为36.3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125,163.0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