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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21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9,3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794,201,952股的0.0767%;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99元/股;

  3、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价款共计669.6207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94,201,952股减少为793,592,652股。

  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股票回购注销的依据

  1、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23年4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3、2023年4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6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3年9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2019年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3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上述人员所持有的7.8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11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7、2024年9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2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上述人员所持有的60.93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依据

  公司2022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和市场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二)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因此,公司回购注销60.9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无需调整。

  (三)回购价格

  公司于2023年7月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803,118,9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于2024年7月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94,201,9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由于本次回购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22年度、2023年度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为收取,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注销60.9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不进行调整,为10.99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价款共计669.6207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203,800股调整为19,594,500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94,201,952元减少为793,592,652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四、 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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