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监事侯小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公司监事侯小华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7,1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338%)。
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侯小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侯小华先生前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侯小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侯小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侯小华先生的减持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侯小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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