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有序开展融资业务、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根据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1,400万元。其中, 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61,4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含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2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近日,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佳德信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佳德信”)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海口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额度期限为1年。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公司对海南佳德信的担保余额和可用担保额度在本次担保前后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佳德信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0号
法定代表人:徐金鋐
注册资本:7,03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饲料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水产品收购;水产品零售;非食用鱼油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海南佳德信100%的股权。
海南佳德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或有事项:无。
海南佳德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华夏银行海口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海南佳德信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即华夏银行海口分行,下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即公司,下同)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履行期限届满日。
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海南佳德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海南佳德信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海南佳德信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1,400万元(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9,9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年12月31日)的28.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年12月31日)的0.00%。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华夏银行海口分行签订的以海南佳德信为被担保方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择期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决定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的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议作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1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拟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何艮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传真或电话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首先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17日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9号
电子邮箱:byzqb@baiyang.com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0771-3210585
传真:0771-3210813
联系人:刘莹、林小琴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原件,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
5.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及其他各项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96
2.投票简称:百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 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何艮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何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上述法定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何艮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并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不买卖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何艮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何艮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何艮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国海洋大学“筑峰人才工程”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博士毕业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医学院。2004-2009年间在美国洛克菲勒大学诺贝尔奖获得者Paul Greengard教授研究团队从事博士后研究,后被聘为副研究员。2010年受聘为中国海洋大学“筑峰人才工程”特聘教授至今,从事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研究。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征集人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三)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
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7)。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
(二)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考核激励体系,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形成激励员工的长效机制,可实现公司人才队伍和产业经营的长期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1.征集期限: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年12月12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表决权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公开征集表决权。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表决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相关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表决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的要求备妥相关文件之后,应在本公告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送达本公告指定的地址;采取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9号
收件人:百洋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0771-3210585 传真:0771-321081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的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有效:
(1)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的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2)已按本公告确定的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已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本公告指定的地址;
(4)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但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6.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表决的股东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
(2)委托表决的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四)征集对象
截至2024年12月12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征集人:何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附件: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披露的《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本次征集表决权的有关事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艮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均为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2.议案须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下方对应的空格内打“√”,同一项议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以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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