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10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6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蕊,201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丛秀秀,2016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0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辛庆辉,200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1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满足公司针对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65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杨艳辉、谭丽清、许健回避表决了该项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关联监事王道光回避表决了该项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交易价格按市场行情确定,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别包括: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力源电子有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天源机械有限公司、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四川快益点电器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四川百库科技有限公司。此次新增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四川长虹虹佳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虹林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智远乐享软件有限公司、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等受同一关联人控制的主体。
注2:(1)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2)2024年1月-9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3)在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和向关联人承租房屋/固定资产,上述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均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行情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新增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租赁、与长虹财务公司往来等。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均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行情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道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负面影响,关联方资信良好能够正常履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关联监事王道光先生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华丰科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3日
至2024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持本人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发送至 security@huafeng796.com)的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到达邮戳为准。信函到达邮戳、邮件送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12月19日17:00,信函、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3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道才
联系电话:0816-2330358
邮箱地址:security@huafeng796.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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