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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根据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计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向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租赁”)、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直租等融资租赁业务。中集租赁、融和租赁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均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该融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据上述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湖北和远气体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运输”)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和远运输提供不超过5,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湖北和远气体运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杨文涛

  2、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资丘镇资丘大道30号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年8月16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及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和远运输前期已与平安租赁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融资租赁协议,公司为和远运输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际借款金额确定。相关协议及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和远运输与平安租赁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出租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湖北和远气体运输有限公司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金额:5,500.00万元

  融资期限:36个月(自起租日计算)

  2、公司与平安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受益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湖北和远气体运输有限公司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受益人同意主债务展期且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保证担保的范围:(1)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同“被担保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鉴定费用、评估费用、保全保险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设备处置费用、税费等);(2)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62,242.88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2.92%。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售后回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3、银行入账回单。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为孙飞先生、周宇先生、陈明先生、张群朝先生)。

  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涛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除关联董事陈明回避表决之外,公司其他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富投资”)、宜昌产投长证绿色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证绿色基金”)共同发起设立星远长证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实际注册登记名为准,以下简称“星远长证”)。基金总规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此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为公司在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领域的快速发展的战略性布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陈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私募基金拟向子公司增资、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星远长证拟以现金出资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增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星远长证拟持有和远新材料股份不超过13.16%,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增资权,放弃权利涉及金额总额不超过2亿元;增资完成后,和远新材料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持有和远新材料股份不低于86.84%。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私募基金拟向子公司增资、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培训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2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星远长证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实际注册登记名为准,以下简称“星远长证”)

  2、投资金额:基金总规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

  3、宜昌产投长证绿色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证绿色基金”)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9,500万元人民币,长证绿色基金的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成长资本”),长江成长资本为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6.01%),长江成长资本控制的长证绿色基金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深入践行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加快公司在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领域的快速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富投资”)、长证绿色基金共同发起设立星远长证。基金总规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同富投资拟作为星远长证的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长证绿色基金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9,500万元人民币,长证绿色基金的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长江成长资本。长江成长资本是公司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0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长江成长资本控制的长证绿色基金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除长江成长资本控制长证绿色基金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也不在基金中任职。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陈明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宜昌产投长证绿色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C3QQ0K89

  3、注册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百灵路30号宜昌综合保税区综保大楼A座609室

  4、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29层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成立日期:2022年12月8日

  7、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8、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9、出资比例:长江成长资本20%,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9%,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30%,同富投资1%;

  1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1、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的说明:长江成长资本是公司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0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长江成长资本控制的长证绿色基金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公司董事陈明在长江成长资本担任财务负责人,除此以外,长证绿色基金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长证绿色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

  12、基金备案情况:登记编号SZD009;

  13、投资领域:主要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投资领域围绕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聚焦在先进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能源与环保等行业;

  14、长证绿色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15、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长证绿色基金成立于2022年12月08日,2023年1月13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截至2024年9月30日,长证绿色基金已完成募集,募集资金5亿元人民币,累计投资项目6个,合计投资金额19,856.20万元。

  1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052601684L

  3、注册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站二路1-1号三峡(宜昌)大数据产业园C12栋

  4、办公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峡州大道488号17楼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12年8月13日

  7、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8、主要股东:宜昌产城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9、经营范围:产业基金运营与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产业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投资及其他市场化业务;投资管理(不含个人资产管理及金融、证券、期货、保险资产管理);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不含中介)(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得向社会公众销售理财类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的说明:同富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共同投资的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11、基金管理人备案情况: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26352。

  12、投资领域:新材料、新能源、半导体、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等行业

  13、同富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金基本情况

  1、拟设立企业名称:星远长证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实际注册登记名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募集规模:总规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4、基金架构:

  5、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长证绿色基金认缴出资不超过9,500万元人民币;同富投资认缴出资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各合伙人将根据《合伙协议》履行投资款的支付义务;

  7、基金存续期限:5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期,可提前清算;

  8、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9、投资领域:后续拟专项投资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和远新材料增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0、投资方式:以标准股权投资为主;

  11、一票否决权: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12、管理模式及决策方式: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由同富投资推荐2名,其中1名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长证绿色基金推荐2名,和远气体推荐1名,审议事项经4名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长证绿色基金参考市场惯例及类似条款,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定价公允的原则,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后确定相关协议条款,包括确定管理费、收益分配等。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

  

  本协议其他主要内容详见上文“三、关联交易标的基金基本情况”。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星远长证基金,后续拟定向投资于和远新材料主要是为保障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能够顺利达产和研发能力持续提升,践行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产业园的顺利达产将有效的丰富公司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产品品种,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基金能否成立且后续能否完成募资计划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基金拟定向投资于和远新材料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子公司的实际增资金额需根据基金实际募集规模确定。其次,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协同各合作方积极推进基金设立等后续工作,在基金设立后,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投资运作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2、本次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3、年初至今,公司与该关联人尚不存在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合作,本次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星远长证产业投资基金合伙协议(草案)》;

  4、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3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私募基金拟向子公司增资、

  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私募基金对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权利:星远长证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实际注册登记名为准,以下简称“星远长证”)拟以现金出资方式向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增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星远长证拟持有和远新材料股份不超过13.16%,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增资权,放弃权利涉及金额总额不超过2亿元。

  2、本次增资完成后,和远新材料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持有和远新材料股份不低于86.84%。

  3、星远长证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富投资”)非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星远长证不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私募基金拟向子公司增资、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增资方星远长证尚未注册成立,且后续实际募集规模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最终星远长证对和远新材料的实际增资金额需根据基金实际募集规模调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随着公司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的逐步投产和达产,将有效地丰富公司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产品品种,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增加资金储备,确保项目资金链安全,提升持续研发能力,保障产业园的顺利达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远新材料拟增资扩股。星远长证拟以现金出资方式向和远新材料增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星远长证拟持有和远新材料股份不超过13.16%,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增资权,放弃权利涉及金额总额不超过2亿元。增资完成后,和远新材料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持有和远新材料股份不低于86.84%。

  星远长证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为同富投资,同富投资非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星远长证不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私募基金拟向子公司增资、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私募基金拟向子公司增资、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情况概述

  为增加资金储备,确保项目资金链安全,提升持续研发能力,保障产业园的顺利达产,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远新材料拟增资扩股。星远长证拟以现金出资方式向和远新材料增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持有和远新材料股份不超过13.16%,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增资权,放弃权利涉及金额总额不超过2亿元。

  二、 增资方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星远长证产业投资基金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募集规模:总规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4、基金架构:

  5、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基金存续期限:5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期,可提前清算;

  7、投资领域:专项投资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远新材料;

  8、基金尚未设立,尚无相关财务数据,上述实际情况以有关部门登记为准;

  9、上述增资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上述各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吴祥虎

  4、成立日期:2022年03月24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田家河片区李家湾路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目前股东情况: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9、和远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详见《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10、放弃权利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11、 其他情况说明:和远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章程中或其他文件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增资方:星远长证(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增资方案

  投资方拟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45,454,545.50元,超出前述新增注册资本部分的增资款计入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价格不超过4.4元/每1元注册资本,投资方的增资款不超过20,000万元。

  增资款的用途:目标公司应将本次增资款全部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为目标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供支持。

  (三)增资的程序及期限

  目标公司应保证本次增资的方案及相关章程修订等事项获得其内部和外部所有决策程序的有效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股东会对上述事项同意的决议或决定,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有)以及办理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的相关文件。

  在本协议所述支付增资款的前提条件获得全部满足或有投资方以书面方式全部或部分豁免的,除各方另有约定外,投资方应在条款全部满足或投资方以书面方式全部或部分豁免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一次性支付至目标公司通知的收款账户。

  (四)支付增资款的前提条件

  1、投资方支付增资款的义务取决于下列前提条件的实现:

  (1)目标公司及原股东的所有陈述与保证在实质上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全面的;

  (2)目标公司及其原股东已经获得签署和完成本次交易的所有内部或外部的审批、批准或授权(如有);

  (3)目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本协议已经由各方(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的,应经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签署完毕;

  (5)本协议项下之认购增资符合中国法律的要求。

  由投资方决定并经书面通知目标公司,投资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豁免前款所列之前提条件。

  (五)违约责任和赔偿

  1、违约事件

  本协议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以下每一件事件均构成违约事件: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实质性义务或承诺,或者违反本协议导致签署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2)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在任何实质性方面不真实。

  2、违约救济

  (1)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以使守约方恢复到该违约事件不发生的情形下守约方可以达到的状态。

  (2)如本协议约定的支付增资款项的条件已满足,投资方因自身原因未按约定将增资款支付至目标公司收款账户,目标公司书面通知该付款义务方支付义务后十个工作日内该方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增资款未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一向目标公司支付滞纳金,逾期十五个工作日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除按上述支付滞纳金及支付该违约方增资款2%作为违约金外,目标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

  (3)原股东或目标公司违反本协议声明承诺保证和其他约定义务,原股东和目标公司应当在投资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予以补救,补救后仍不能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方有权要求原股东及/或目标公司按投资方已支付投资款的日万分一向投资方支付滞纳金,并按照已支付投资款的2%向投资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投资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六)协议的解除

  1、协议解除

  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共同解除本协议。

  2、单方解除

  如违约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目的的根本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与违约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七)争议解决

  1、任何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投资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当;各方对诉讼过程及结果均负有保密义务。

  2、在有关争议的协商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各方应在所有其它方面继续其对本协议下义务的善意履行。

  五、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和远新材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规划以及未来经营发展而做出的谨慎决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的影响

  公司本次私募基金拟向和远新材料增资、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主要是为保障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能够顺利达产和研发能力持续提升,践行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产业园的顺利达产将有效地丰富公司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产品品种,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放弃此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后,公司对和远新材料的持股比例将由100%变更为不低于86.84%,和远新材料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4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定于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详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培训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1.00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1.00关联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12月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9:30-16:30。

  (二)登记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下午16:30。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吉鹏

  联系电话:0717-6074701

  电子邮箱:heyuan@hbhy-gas.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43000

  (五) 注意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971”;

  2、 投票简称:“和远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三: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5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进展:本项目3900t/a3-缩水甘油醚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4000t/a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HY171)、2000t/a乙烯基三乙氧基硅烷生产装置及相关附属装置具备试生产条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3月12日、2022年3月24日、2022年4月21日和2022年7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关于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和《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在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同时投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占地880亩,分两期建设,规划的主要产品为三氟化氮、六氟丁二烯、三氯氢硅等电子特气以及功能性硅烷。

  2023年3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新增电子级硅烷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和远新材料投资4,883.00万元在本项目基础上扩建5000吨/年的电子级硅烷项目;2023年5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80000吨/年光伏级三氯氢硅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已具备试生产条件;2024年2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5000吨/年的电子级硅烷产品开始试生产;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500吨/年的三氟化氮产品开始试生产;2024年8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15000t/a的氯丙基三甲氧基硅产品、25000t/a的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产品、HC1尾气处理装置开始试生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氯氢硅装置已稳定运行,电子级硅烷、三氟化氮产品正在试生产过程中。

  二、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和远新材料取得了宜昌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告知书》(危化项目备字[2024]26号)(以下简称“《试生产告知书》”),要求和远新材料“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确保试生产安全,试生产期限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试生产告知书》的取得,标志着本项目3900t/a3-缩水甘油醚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4000t/a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HY171)、2000t/a乙烯基三乙氧基硅烷生产装置及相关附属装置已具备试生产条件。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试生产。

  三、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是公司的重点投资项目,本次具备试生产条件的3900t/a3-缩水甘油醚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4000t/a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HY171)、2000t/a乙烯基三乙氧基硅烷是公司投建的硅烷偶联剂相关产品之一,以上产品的建成投产,将为公司在硅烷偶联剂产品方面打下基础,用以满足我国在表面改性、复合材料以及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需求,提升公司在硅基新材料领域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根据《试生产告知书》,和远新材料将根据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试生产情况,在结束试生产投入正式生产前,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特别提醒:本项目3900t/a3-缩水甘油醚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4000t/a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HY171)、2000t/a乙烯基三乙氧基硅烷生产装置及相关附属装置,从试生产到全面达产并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尚需一定的时间。同时,在前期生产阶段,项目生产装置、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有待观察和不断提升,亦有可能面临市场需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试生产告知书》(危化项目备字[2024]26号)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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