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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下转C2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148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23.9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21.9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2.92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28.75倍。

  发行人最近四个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18.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23.2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最近四个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平均滚动市盈率21.5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5.37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5.37元/股,且申购数量低于7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5.37元/股,申购数量等于700万股,申购时间为14:55:19:594的配售对象部分剔除。以上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40,7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4,025,450万股的1.013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95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12月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12月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23.95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23.95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5.5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1.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0.6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23.95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蓝宇股份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2024年12月2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2.92倍,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3.28倍。

  (2)截至2024年12月2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资料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4年12月2日(T-4日)(GMT+8)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T-4日股票收盘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4年12月2日));

  注3: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T-4日股票收盘价/(2023年10-12月和2024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4年12月2日));

  注4:招股说明书中列示的可比公司为色如丹、天威新材、纳尔股份,由于色如丹IPO终止,天威新材仍未上市,无可参考数据。

  本次发行价格23.9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21.9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2.92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28.75倍。

  发行人最近四个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18.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23.2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最近四个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平均滚动市盈率21.5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相较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①研发优势

  公司秉承自主创新、自主研发的经营理念,围绕核心客户需求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丰富墨水种类适配最新喷头及降低数码喷印墨水成本、推进纺织印染产业绿色转型,是国内少数拥有全套独立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墨水生产企业,成功掌握了分散染料的晶型控制技术,该技术可使公司生产浓度更高的分散墨水,提高投入产出比,并且让公司选择分散染料供应商的范围更广,采购分散染料的价格更具优势;分散染料及颜料的纳米研磨技术,该技术极大提高了公司的研磨效率并大幅节约了能耗,使得公司的制造费用低于同行业公司;分散染料和颜料的分析提纯技术,该技术可使公司采购含杂率较高的染料,降低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成本;水溶性染料的结构改进及选择性提纯技术及水溶性染料的脱盐纳滤技术,该等技术使得公司对活性染料容忍度更高,可采购含杂率高、价格相对较低的活性染料,并可针对性的去除或分离活性染料的杂质,大幅降低了公司的生产成本;数码喷印墨水专用折叠滤芯的开发技术,该技术开发的滤芯适用公司的数码喷印墨水,有效提升了墨水中杂质的分离效率,降低了墨水生产中的过滤成本;数码级分散剂的精制技术,该技术可降低对进口原料的依赖度,使得发行人分散剂制备成本降低。

  ②产品成本控制优势

  为了促进纺织印染行业向环保清洁生产方向转型,降低数码印花成本成为数码喷墨印花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2016年工信部发布的《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数码印花低成本墨水及可拆卸喷头等关键技术”列入纺织科技创新重点工程,因此研发低成本高品质的数码喷印墨水成为墨水生产商的重点目标,这需要对墨水的原材料包括染料、颜料、溶助剂等在理论研究和实际生产方面均有很深的造诣,涉及应用化学、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等多个专业学科,因此只有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有利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降低数码喷印墨水成本、推进纺织印染产业绿色转型为目标,公司依托自身技术实力,通过原料精制及提纯、生产工艺的开发改良,有效的降低了原材料采购及生产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分散墨水和活性墨水的平均自产单位成本降幅分别为27.99%和36.86%。公司的成本控制优势能够帮助客户降低产品成本,增强数码喷墨印花竞争力。

  ③产品质量优势实现进口替代

  公司在纺织领域数码喷印墨水中的诸多关键要素如墨水稳定性、色彩饱和度、与喷头和供墨系统匹配性等,以及研磨、过滤、分散等关键生产工艺均取得了突破。分散墨水及活性墨水是纺织领域数码喷印墨水消耗量最大的两类墨水。目前在国内市场已经推广使用国外墨水为意大利JK公司的分散热升华墨水和美国亨斯迈集团的活性墨水,根据国家数码喷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1年10月及2022年3月出具的检测报告,以上述两家公司的产品为对比样品,与蓝宇股份的同类产品进行对比,主要差异性指标如下:

  分散热升华墨水检测指标

  注1:分散热升华墨水检测标准色块类型为四类:CY(青色)、MG(品红色)、YE(黄色)、BK(黑色);活性墨水检测标准色块类型为七类:CY(青色)、MG(品红色)、YE(黄色)、BK(黑色)、OR(橙色)、BL(宝蓝色)、GR(灰色);

  (下转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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