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4-063
无锡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分别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菲锡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分别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纳沪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出让方”)保证向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沃泰”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2024年12月4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4.01元/股。
一、 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一)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菲沃泰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14.01元/股,为菲沃泰询价转让定价日(即2024年12月4日)收盘价16.42元/股的85.32%。
(二)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12家,涵盖了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545万股,对应的有效认购倍数约为1.6倍。
(三)初步确定的受让方为8家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3,419,396股。
二、风险提示
(一)本公告所载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确定结果,相关拟转让股份尚存在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本次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变更登记办理完成的结果为准。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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