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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上接C2版)

  (上接C2版)

  2013-2023年中国汽车保有量情况

  资料来源:公安部、Wind

  截至2023年末,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04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6.07%,比2022年增加731万辆,全国新能源汽车年末保有量较上年末增长55.80%。新能源汽车增量连续6年超过100万辆,呈持续高速增长趋势。截至2024年6月末,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472万辆,占汽车总量的7.17%,比上年末增加431万辆,增长21.12%。

  2015-2023年我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

  数据来源:Wind

  (3)发行人主要产品市场空间广阔

  1)伺服液压设备

  由于振动试验设备尤其是发行人提供的液压式振动试验系统所属的细分行业属于应用领域极为广泛、技术路径相对前沿的细分市场,目前并无第三方权威机构对该细分市场的容量规模、销售额及市场份额等出具专业报告。

  参考竞争对手美国MTS公司于2019年11月披露数据2,在美国MTS公司的测试试验及仿真业务板块中,其预测地面车辆、结构及材料试验三个高端电液伺服试验设备的细分板块全球市场规模分别为9亿美元、3亿美元及9亿美元,预测对应年增速分别为4%、3%及3%。发行人伺服液压业务可细分为结构试验系统和车辆振动试验系统,其中结构试验系统业务与美国MTS公司上述结构及材料试验业务口径一致,车辆振动试验系统业务与美国MTS公司上述地面车辆业务口径一致。参照上述规模及增速,发行人所处市场目前全球市场规模在180亿元左右。

  2 有关市场规模及份额预测数据取自《MTS Investor Presentation》(November 25, 2019)

  同时,根据苏试试验招股说明书披露,2015年我国振动试验设备市场中国内厂商生产的振动试验设备销售额约为48亿元,上述统计口径包括了国内厂商为主的电动振动试验设备以及进口厂商为主的液压振动试验设备、高加速寿命试验和应力筛选系统以及高端、复杂振动试验系统等,其中振动试验设备的总市场需求中,液压振动试验设备约占总市场容量的44%,电动振动试验设备约占39%。参考2016-2023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复合增长率11.35%,假设我国振动试验设备市场规模2016-2023年复合增长率为11%,由此估算2023年我国振动试验设备市场规模约为110.62亿元,其中液压振动试验设备市场规模约为40-50亿元(按照前述MTS数据测算的全球市场规模约占四分之一左右)。

  2)汽车测试设备

  从全球市场来看,根据Future market insights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汽车测试设备市场规模为31.00亿美元,随着汽车领域技术不断更新,同时有关安全标准也在不断完善,预计到2032年该市场规模将达到47.23亿美元,复合增长率达4.3%。

  截至2023年末,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04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6.07%,比2022年增加731万辆,全国新能源汽车年末保有量较上年末增长55.80%。新能源汽车增量连续6年超过100万辆,呈持续高速增长趋势。截至2024年6月末,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472万辆,占汽车总量的7.17%,比上年末增加431万辆,增长21.12%。随着新能源、自动驾驶领域业务的不断发展,以及相关领域技术的不断更新,未来对于汽车下线检测及汽车研发试验领域的测试试验设备的需求将不断扩大,对相应设备的技术要求也将不断提升,该等变化及发展将有助于发行人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增长。

  (4)发行人拥有良好的成长空间

  1)国家战略升级驱动智能化、自动化、网络化振动试验设备发展

  随着基础战略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制造服务业的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发展高端制造业及增强产品质量检测要求,如《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发展大飞机、航空发动机、核电、高铁、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特高压输变电等高端装备和产品”将增加本行业下游产业新型产品的研发促进行业需求提升;《中国制造2025》提出“针对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关键原材料、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重点行业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等。政策针对新材料、零部件、结构件、整机整车和各类工程项目领域对检测、试验提出了新的更多、更高、更复杂化的需求,也为振动试验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未来我国振动试验设备行业将在多方面实现发展。试验对象方面将从材料、零部件扩展到整机、整车、系统、重大设施和各类工程项目;试验空间方面将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实验室扩展到企业的中心实验室、质检部门、生产现场、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试验理论方面,我国试验技术和试验方法会随着工程理论研究和工程性能试验的发展不断被创新。依照试验行业的发展趋势,未来我国振动试验设备及系统将向功能模块化、系列化、共用化方向发展,向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的方向发展,向特种、专业化方向发展,能够准确模拟各种特殊环境和实际工况,以便提供更接近特殊环境和实际工况的综合、复杂的试验条件;同时,振动系统应用软件向可扩展、可升级、个性化的方向发展。

  2)国家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系列新政等因素有助于推动振动试验设备复购周期缩短

  2024年3月7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要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伴随国家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政策推出、以及细分行业技术研发的加速迭代或是研发端向生产端的延伸提速,未来客户复购周期可能会有所缩短。

  3)汽车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汽车测试试验设备行业面临机遇

  汽车标准体系的发展完善将带动相关汽车性能检测需求的增长。目前我国汽车标准体系的研究与制定工作主要围绕着汽车安全、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汽车电子等关键领域,同时强调与国际标准接轨。

  随着智能驾驶技术、电动汽车技术的发展与普及,以及汽车安全的深入发展,汽车主动安全、被动安全、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已成为国内外汽车行业标准化的重点关注方向,也成为汽车测试设备市场需求重要的增量驱动力。在汽车标准体系中,汽车检测标准化是与汽车测试行业最为紧密相关的组成部分。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三部委于2017年4月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汽车安全、节能、环保等提出明确目标。汽车标准体系的发展完善及汽车检测标准化趋势,将进一步释放汽车产业对整车及零部件测试业务的需求,使整个汽车测试试验设备行业面临较大发展机遇。

  4)新能源汽车政策红利释放,提升汽车测试需求

  全球多国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应对气候变化、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战略举措。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2016年至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复合增长率分别为54.56%和51.98%;2024年上半年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389.1万辆和1,404.7万辆,同比增长4.9%和6.1%,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492.9万辆和494.4万辆,同比增长30.1%和32.0%。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测试涉及研发、制造等多个环节,按试验对象不同,可分为整车检验、研发试验和其他零部件试验,测试项目包括性能测试、耐久测试、道路模拟测试、环境模拟测试、下线测试等。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持续推进和深入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形成了从原材料供应、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整车设计制造,以及充电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等完整的产业链,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正在向我国转移,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还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并不断加强动力性、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等技术领域的投入。为了适应各种新结构、新技术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应用,新能源汽车检验系统测试将围绕新能源汽车的混合动力、纯电动动力、氢燃料电池动力、储能技术等先进节能环保动力系统发展测试技术。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驾控性能、续航能力持续提高,以及自动驾驶技术、智能网联技术不断成熟,动力系统测试的测试参数、测试手段和测试内容将不断增加并进一步向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集成化方向发展。

  5)在手订单较多,为未来业绩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在手订单总金额为14.20亿元,已收到款项6.86亿元,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为48.31%,已发货和安调完成回款比例分别为57.10%和61.40%;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在手订单总金额为14.15亿元,已收到款项7.22亿元,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为51.03%,已发货和安调完成回款比例分别为63.13%和63.00%;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在手订单总金额为17.17亿元,已收到款项7.61亿元,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为44.34%,已发货和安调完成回款比例分别为60.08%和64.86%。在手订单整体收款情况较好,在手订单较为充足,且整体仍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为项目实施后新增产能的有效消化提供了可靠保障。

  对比来看,截至目前2024年公司新增订单金额已超过7亿元,远超报告期内平均水平,发行人在执行订单规模持续上升,与此同时从订单构成来看,其一,截至目前境外子公司新增订单已达6,139.23万元,伴随企业境外业务拓展加速新增订单较往年大幅增长;其二,公司今年陆续拿到比亚迪巴西工厂、奇瑞俄罗斯工厂等海外项目,跟随头部车企加快出海步伐;其三,公司不断加大智能驾驶、低空经济等领域的业务开拓,包括公司同华为系的多家车企(比亚迪,长安阿维塔,岚图,赛里斯,北汽等)就智能驾驶系统标定展开合作、与此同时公司也已于2024年11月正式中标小鹏汇天的飞行器检测系统项目,正式进军低空经济行业,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6)发行人业绩平稳增长,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0,549.76万元、45,876.54万元、46,918.27万元及21,433.27万元,2021年至2023年复合增长率为7.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223.11万元、9,763.24万元、9,617.76万元及4,109.51万元,2021年至2023年复合增长率为8.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181.78万元、8,814.89万元、9,439.31万元及4,085.66万元,2021年至2023年复合增长率为7.41%,公司销售规模和利润规模呈增长趋势,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公司提供的振动试验设备可广泛应用于产品研发设计、产品可靠性试验、建筑物结构试验等应用领域,主要下游市场涵盖轨道交通、土木工程建筑、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汽车等行业。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各行业对产品可靠性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振动测试作为环境与可靠性试验的重要组成部分,下游市场的需求日趋强烈。另一方面,随着智能驾驶技术、电动汽车技术的发展与普及,以及汽车安全的深入发展,汽车主动安全、被动安全、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已成为国内外汽车行业标准化的重点关注方向,也为公司提供的汽车测试设备带来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

  综上所述,公司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广阔的成长空间。

  6、发行人竞争优势

  随着国内制造工业的迅速提升,愈来愈多的用户要求高端生产和实验研发设备和系统集成与服务。公司业务侧重于各类测试试验系统的国内外设备整合、系统网络、生产线系统网络化(数据管理网和设备监控网)、交钥匙安装及用户培训。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在产品技术及研发能力、生产工艺及生产能力、品牌、人才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通过自主生产、与国际领先企业的长期合作,为市场提供拥有最新技术的高端测试和试验设备。公司同步掌握了本行业国际最先进状况及最新动态,并形成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销售团队,能够专业、高效地与用户沟通,迅速了解并解决用户的需求和痛点,从而取得用户的信赖;也能够在交流中洞见用户潜在及未来的需求,并针对用户需求设计出优化解决方案。公司管理团队稳定,管理层主要成员均在公司工作1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员工整体学历较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公司总员工人数比例超70%,研发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占研发人员总数比例近90%。

  (1)技术领先优势,系统及方案稳定可靠

  1)振动试验领域

  在振动试验领域,未来试验对象将从材料、零部件扩展到整机、整车、系统、重大设施和各类工程项目,被测对象变得更加多样化、复杂化,公司所提供的伺服液压测试系统可适用于多种被测对象,包括汽车零部件、整车、电信设备,核电设施以及建筑模型、桥墩、大跨度桥梁、高铁等超长、超大被测对象。

  根据公司伺服液压测试系统的运作原理,整个系统包含实时控制器Pulsar Hub、实时控制程序、分布式采集控制节点及上位机操作界面等多个模块,上位机发出运动指令至实时主控制器Pulsar Hub,主控制器Pulsar Hub根据控制指令及反馈信号进行比较运算、结合系统控制模型及控制算法将控制指令通过光纤分别实时传输至液压控制节点和各个作动器控制节点,再进一步控制三级伺服阀的阀芯动作,精准控制进入作动器两个腔室的油量、油速及油压,进而精准控制作动器的位置、速度及加速度动作,从而达到运动闭环控制目的。面对需要模拟的振动环境的复杂性,以及客户对试验需求的多样性,市场对控制系统的设计灵活性提出了较高要求。公司伺服液压测试系统已经实现模块化运用,有效提高了系统方案设计可靠性、缩短了开发周期并降低了开发成本。

  未来我国振动试验设备及系统还会向多工况耦合、物理实验与混合试验相结合、更大比例尺试验系统等特种、专业化方向发展,例如水下试验、模拟仿真试验、超大型检测设备等。公司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既能够满足不同环境下的试验条件需要,例如水下地震模拟振动台系统、高温热模拟材料试验机,也能够满足不同行业试验对象的试验需求,例如电信行业、核电行业、轨道交通行业。

  公司的电液伺服试验设备具有高输出力、高输出功率的特点,产品采用精密制造工艺,具备高响应的特点,能够胜任各项振动试验领域的前沿性研究。此外,公司工程师队伍拥有深厚专业素养,具备复杂系统模型设计、控制逻辑设计及架构搭建能力,能够进行复杂度高、难度大的多液压缸系统设计、装配与调试,针对客户特殊环境与性能需求,提供稳定可靠的系统解决方案。

  2)汽车测试试验领域

  在汽车测试试验领域,公司致力于汽车配套服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根据汽车制造厂总装工艺的要求,为用户量身打造一整套机电一体化的汽车总装终端测试解决方案。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高集成度、高精度和高稳定性的汽车测试和试验设备,满足汽车研发和生产环节对测试和试验技术和精度的要求。

  公司组织研发的对可满足工厂生产自动化要求的EASTING控制系统平台,可应对整车下线检测对设备高可靠性、高精度的要求,能够适应检测线设备硬件平台化、以及软件系统模块化、汽车测试信息化的要求,提高了汽车测试产品的技术水平及服务效率。后续,公司组织了各型电动车下线测试产品及车辆自动驾驶测试技术的研发工作,具备了第一梯队电动汽车测试及自动驾驶功能下线测试的技术能力。

  此外,公司重视趋势性的研发创新,在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自主研发创新测试与试验设备,以适应汽车工业升级迭代所衍生的新的试验需求。公司通过对汽车测试试验系统的软硬件升级,已能够满足市场上高端车辆的自动化设备测控、总线通讯诊断、图像分析处理、电控平台安全及性能测试、客户工厂信息化系统整合等功能,能够满足更多客户、更多车型的测试试验需求。

  (2)研发创新能力强,技术储备丰富

  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技术研发人员占公司员工的22.39%,关键岗位以硕士研究生为主体,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项目经验。经过多年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及以趋势创新为导向的研发与实践工作,以大量的性能测试数据和项目经验为基础,公司建立了伺服液压测试设备、汽车整车下线检测线、汽车研发试验设备系列产品线,具备丰富的技术储备。部分性能测试项目只有依靠公司独家生产的性能测试设备才能提供性能测试结果。

  (3)全面、深度服务客户,技术服务响应速度快

  伺服液压测试设备和汽车测试试验设备属于专用试验设备,设备精密度高,仅有少数具备核心技术的生产厂商能够供应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且不同厂商在技术路线与方案上有一定的差异,一般都需要由供应设备的厂商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质量也是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的重要考量因素。

  公司良好的技术服务体现在售前、售后等一系列与客户友好合作的过程中,尽力以高质量、快速的反应服务于用户。用户在进行项目调研或设备选型过程中,公司会根据自己的实际经验提供参考意见,对于已确定的技术要求,则快速地提出初步的方案并认真回复用户提出的有关问题,尽量满足用户的要求。

  在技术服务的响应速度方面,公司在国内实行24小时技术服务响应制度,保证为用户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并在国内主要汽车产地,包括北京、上海、广州、重庆、长春、郑州、西安、南京、长沙等地均有网点布局,基本可以实现8小时技术服务响应。

  在技术服务的响应质量方面,公司的技术服务工程师团队具备整系统设计与装配,以及大型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与维修等多方面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全面、系统、深入地理解用户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在国内市场,与国际企业相比,公司总部与核心技术人员更接近客户,在高难度、复杂的系统方案设计方面能够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客户,满足客户深度服务需求。

  (4)客户基础广且知名度高,合作长期稳定

  公司自成立以来获得了各领域专业客户的广泛认可。同时,公司在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公司技术团队、生产部门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获得大量有价值的数据与研发经验。

  在振动试验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既包括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信通院(保定)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二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南大学高速铁路建造国家工程实验室等一大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国家工程实验室,也包括清华大学、东南大学、天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谢菲尔德大学、利兹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等国内外高等院校。

  在汽车测试试验领域,公司客户基本覆盖国内主要的汽车制造厂商和配套厂商。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既包括上汽集团、一汽集团、东风汽车集团、奇瑞汽车集团、长城汽车、北汽集团、长安汽车、比亚迪、蔚来汽车、小鹏汽车、理想汽车等大型汽车生产企业,也包括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汽车行业科研检测与认证机构。

  客户对于公司的产品质量、响应速度、服务质量认可度较高;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与客户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与公司多次合作的情形较为普遍。

  公司坚实的客户基础为其保持行业地位以及行业内业务拓展与新产品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和客户优势。

  (5)技术与管理团队行业经验丰富

  在管理人才方面,公司管理层均在公司工作15年以上,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在振动试验和汽车测试试验领域拥有深厚的专业技术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洞察行业市场与技术发展趋势,制定相应的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持续招募一流专业人才并进行系统持续的培训,根据员工的业绩和能力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其工作岗位和级别。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员工数量为335名,其中研发人员75名,具备机械、电气、电子等方面的专业设计能力与丰富的装配调试经验。公司具有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及工程师,工程师队伍涵盖软件、电气自动化、控制算法开发及仿真、高端机械结构设计、电子仪器仪表研发等专业。在生产装配环节,公司工程师具备叉车、行车、低压电、高压电、电焊等领域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技术研发环节,公司多名研发工程师具备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资质,研发团队拥有丰富的技术开发经验,获得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稳定而经验丰富的经营管理团队和专业的员工队伍能够为客户提供较短的生产周期以及更高的产品良率,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6)全球业务广泛,实现国际化布局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业务的国际化,力求通过国际化业务的开展,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及经验,促进自主创新,做大做强公司核心业务。目前,公司已与奥迪、法拉利、福特、宾利、劳斯莱斯等国际一流汽车品牌企业及布里斯托大学、谢菲尔德大学、利兹大学等一流大学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国外项目分布在英国、美国、比利时、西班牙、奥地利、法国、荷兰、日本、巴基斯坦等多个国家。

  公司除在英国、美国设有子公司外,还在法国、瑞典、意大利、韩国、印度等国家均有销售合作伙伴,进一步扩大全球销售网络布局,拓展品牌全球知名度。公司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国际化销售、规划、设计开发、集成与交付以及服务管理的业务团队,并形成相应的业务规范与流程,具备较好的公司管理和技术水平,是公司开拓国际市场的坚实基础,形成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1,472.4306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本次网上发行股票数量为1,472.4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9979%,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500股的余股306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5,889.7223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8.46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75,000.00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6,629.68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10,497.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6,132.19万元。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七)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T日)的09:15-11:30,13:00-15:00,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38.46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博科测试”;申购代码为“301598”。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4年12月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4年12月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472.40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4年12月9日(T日)09:15-11:30、13:00-15:00)将1,472.4000万股“博科测试”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4,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4年12月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4年12月9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4年12月9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4年12月11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4,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市值计算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4年12月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4年12月9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4年12月9日(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4年12月9日(T日)0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4年12月9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4年12月10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2月10日(T+1日)披露的《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4年12月10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2月11日(T+2日)披露的《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4年12月11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4年12月11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中信证券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4年12月13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24年12月13日(T+4日)刊登的《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四、中止发行情况

  (一)中止发行的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首发承销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二)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4年12月12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五、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4年12月13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景列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中街20号

  联系人:张慧燕

  联系电话:010-6057123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3835185、0755-23835294

  发行人: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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