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8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5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西投资公司”)收到了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恒山煤矿复工的通知》(恒政办发【2024】35号)(以下简称“《通知》”),同意鸡西投资公司恒山煤矿复工。
《通知》中明确:“根据《2024年鸡西市地方煤矿复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鸡安发〔2024〕17号)及《关于鸡东县宏海煤矿和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恒山煤矿复工验收复核情况的报告》(鸡安呈〔2024〕11号),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恒山煤矿经市安委会煤矿复工复核工作组现场复工验收复核,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结果 为合格,同意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恒山煤矿复工。区煤管局要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区公安分局要按量供应火工品。”
鸡西投资公司恒山煤矿为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的矿井,建成投产后将增加公司原煤自供能力,降低公司原材料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提高公司未来盈利水平,对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和经营业绩将带来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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