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在公司2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叶柏林、独立董事周建国、独立董事曾献君、独立董事杨汝岱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虎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在以下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4、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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