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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4-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457,807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457,807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1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346号),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通”)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3.3544万股,并于2022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413.4174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493.7425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9.607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19.6749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0.393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名,对应股份数量为 1,457,80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9 %,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457,807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12月1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股。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4,134,174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 28,240,25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22,374,426股。本次权益分派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

  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3年7月3日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39.13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91,300股已于2023年7月13日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2,374,426股增加至122,765,726股。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且于2024年5月16日完成对391,300股股份的回购注销工作,自此,公司总股本由122,765,726股减少至122,374,426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其他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配售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长盈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长盈通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长盈通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457,8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9%。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为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457,807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12月1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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