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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4-08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5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6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3,626,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04%,购买的最高价为4.46元/股、最低价为4.03元/股,均价约为4.2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1,264,229.7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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