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4-1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芯”)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二、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分别与天星(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星保理”)和Xiaomi Finance HK Limited(以下简称“小米金融”,天星保理与小米金融以下统称为“债权人”)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述由不同主体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统称“《保证合同》”)。根据《保证合同》,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同意为联合创泰及新联芯向债权人办理的保理融资业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1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范围内。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黄泽伟、彭红
债权人:天星保理、小米金融
债务人:新联芯、联合创泰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范围:债务人于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回购款项、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企、逾期费用、保理服务费、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催款函费、催收费等)。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计入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主债权最高限额。
4、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接受关联担保的数量
本年年初至目前,黄泽伟先生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同金额为47.31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2024年12月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7.1879元人民币计算,下同)。截至本公告日,黄泽伟先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67.20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彭红女士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同金额45.06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彭红女士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59.21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公告日的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分别与天星保理和小米金融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