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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汪斌先生持有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169,28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8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汪斌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71,64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8%。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汪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股东汪斌先生股份来源系公司原股东菏泽松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散后,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各合伙人名下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汪斌先生自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股份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汪斌先生作为公司原股东菏泽松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源合伙”)的合伙人,在松源合伙解散后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时作出如下承诺:

  1、自松源合伙将其持有的相应松井股份的股份过户至本人/本企业名下之日起,就本人/本企业过入的股份,本人/本企业继续严格遵守松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有关承诺。

  2、自本次相关股份过户之日起,在承诺期间内拟减持过入的公司股份,将提前通知公司及其他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友好协商,确定各自的减持额度。协商不成的,合伙人可享有的减持额度按照各自届时持有的过入股份的相应比例计算,合伙人放弃全部或部分减持额度的,放弃部分可由其他拟减持的合伙人按照其届时持有的过入股份的相对比例享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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