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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依据证监许可【2022】3234号文募集的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23年4月26日生效,基金代码:01775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12月5日和2024年12月6日分别刊登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6日起,至2025年1月8日15: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所指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或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次大会公证机关的指定收件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31号院1号楼三星大厦51层

  联系人:肖娜

  联系电话:010-88005819

  传真:010-88005816

  电子邮件:service@gfund.com

  邮政编码:100026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投资者电话表决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4000-2000-18按0转人工服务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12月5日,即在2024年12月5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纸质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2024年12月6日起,至2025年1月8日15: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等方式送达至公证机关指定收件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所指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公证机关指定的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公证机关指定收件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31号院1号楼三星大厦51层

  联系人:肖娜

  联系电话:010-88005819

  传真:010-88005816

  电子邮件:service@gfund.com

  邮政编码:100026

  (二)投资者电话投票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2024年12月6日起,至2025年1月8日15:00以前,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为准)可拨打公证机关指定收件人录音的电话(4000-2000-18)进行电话投票,并在通话过程中以回答提问的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后,在电话中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所有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暂不开通。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意见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质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纸质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纸质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纸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质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2)投资者电话表决的效力认定

  能够核实身份并且可以明确表决意见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无法核实身份的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能够核实身份但未发表明确表决意见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进行电话表决的,以基金管理人在电话表决截止时间之前最后一次收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电话表决内容为准,先前的电话表决意见视为被撤回。

  (3)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有效纸质表决意见和其他有效非纸质表决意见的,无论表决时间先后,均以有效的纸质表决意见为准。

  (4)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有效纸面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纸面授权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纸面授权的授权表示一致的,按照该相同的授权表示为准;若多次纸面授权同一代理人但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若授权不同代理人且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授权无效,不计入有效票。

  (5)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既由本人直接进行了有效表决(包括纸质表决和非纸质表决),又存在有效纸面授权的,以其本人出具的有效表决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本次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的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决议生效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不少于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31号院1号楼三星大厦51层

  联系人:肖娜

  联系电话:010-88005819

  传真:010-88005816

  2、公证机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东水井胡同5号北京INN大厦A516室

  联系人:崔军

  联系电话:010-85197622

  传真:010-85197550

  3、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纸质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7日

  附件一:

  关于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

  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持续运作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为实施持续运作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持续运作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基金持续运作相关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7日

  附件二:

  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未填、多填、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本表决票可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fund.com)下载并打印,或从报纸上剪裁、复印。

  3、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表决截止日为2025年1月8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表决意见以受托人(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若在法定时间内重新召开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相同议案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代理人)所做授权。

  2、此授权委托书可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3、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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