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参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同意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本次监事会会议在2024年12月6日在公司办公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敏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3,391.74万元(含利息及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助力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1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同意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化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在国内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与能力,满足公司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要求,同意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续聘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3,391.74万元(含利息及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将注销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对“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2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包含通讯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5)。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5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14: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包含通讯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含通讯方式):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泾路470号沪松工业A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1、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以上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如未按照以上任一方式进行有效登记的,公司有权不安排参加现场会议。
(二)会议登记相关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2、 登记方式:拟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股东请于2024年12月23日9:30-16:00扫描以下二维码完成股东参会登记。
3、 会议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泾路470号沪松工业A区上海宏
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秀雯
联系电话:021-3782 9918
传真:021-5767 0766
邮 箱:smart@smartsh.com
邮政编码:201615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或以通讯方式登入网络会议室办理参会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66”,投票简称为“宏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议案、决议等进行表决,有权代表我单位/个人签署公司会议决议及其他有关文件。
委托人对有关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备注:1、议案1-2,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止。
附件三: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021-5767 0766)、信函的方式送达公司或以扫描二维码完成股东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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