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广农糖业 公告编号:2024-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宁市正阳农机专业合作社、李长运、韦姣丽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案号:(2022)桂0110民初5211号、(2022)桂0110民初5212号、(2022)桂0110民初5213号],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分别于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2日由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3年10月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2)桂0110民初5211号、(2022)桂0110民初5212号、(2022)桂0110民初5213号](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因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立案受理[案号:(2023)桂01民终12894号、(2023)桂01民终12893号、(2023)桂01民终12888号]。该三起案件于2024年10月10日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3)桂01民终12894号、(2023)桂01民终12893号、(2023)桂01民终12888号],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一)(2023)桂01民终12894号案件,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2023)桂01民终12893号案件,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2023)桂01民终12888号案件,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已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暂无最新进展,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四、案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次披露案件属二审终审判决,后续双方是否申请再审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以前年度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会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桂01民终12894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桂01民终12893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桂01民终12888号。
特此公告。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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