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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4-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现就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4-7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4-7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产”)分别发行127,334,465股、84,889,643股、297,113,752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兵器装备集团、中国长安、南方资产全部以现金参与认购。中国长安、兵器装备集团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南方资产为兵器装备集团子公司、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兵器装备集团、中国长安、南方资产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4年12月6日,公司分别与兵器装备集团、中国长安、南方资产签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9,917,289,033股,兵器装备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410,747,155股股份,通过下属单位中国长安、南方资产、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南方工业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524,474,704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39.68%。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509,337,860股计算,本次发行后,兵器装备集团合计持股比例为42.63%,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中国长安,实际控制人仍为兵器装备集团,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兵器装备集团

  公司名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宪平

  注册资本:3,5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929L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与管理;武器装备的研发、生产、保障、服务;车辆、电力设备、光电信息及产品与其设备、机械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消防器材、医疗与环保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综合服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兵器装备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长安

  公司名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非

  注册资本:609,227.3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9484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西院科研楼南楼3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汽车摩托车发动机、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夜视器材、信息与通信设备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资产并购、资产重组咨询;经营电信业务;代理记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代理记账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中国长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南方资产

  公司名称: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勇

  注册资本:3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8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7788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6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南方资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中国长安及南方资产于2024年12月6日签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发行价格、认购数量、认购方式、认购价款的支付、标的股份的交割、限售期、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和违约责任等,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通过或同意以及获得相关批准、通过或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并同意兵器装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后,兵器装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4-7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特定期间不存在

  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安汽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长安汽车股票的情形。

  2、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长安汽车股票,也不存在减持长安汽车股票的计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承诺不减持本次认购的长安汽车股份,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长安汽车的股份,则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长安汽车所有,同时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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