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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4-07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立信《关于更换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石爱红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鉴于工作调整,石爱红不再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现委派孙念韶接替石爱红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孙念韶。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念韶,于2017年取得执业证书,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情况

  孙念韶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说明

  拟更换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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