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2年4月,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洁美”或“借款人”)与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人民政府签署了《企业“退城入园”征收补偿意向协议书》,2022年4月12日,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与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年产17.5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薄型封装专用纸质载带、塑料载带项目投资合作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人民政府签署“年产17.5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薄型封装专用纸质载带、塑料载带项目投资合作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江西洁美年产6万吨纸质载带生产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江西洁美年产6万吨纸质载带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黄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以下统称“贷款人”)于2024年12月5日签订了《宜黄县江西洁美电材年产17.5万吨纸质载带塑料载带项目一期前批次(即年产6万吨纸质载带)项目人民币捌亿叁仟捌佰万元整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编号:JMYTBZ202401号),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向贷款人的人民币授信额度83,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审议程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在人民币31亿元融资额度内,同意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根据融资工作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其中各子公司被授权可获取的担保额度情况如下: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60,922.16万元、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预计额度6,600.00万元、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45,784.08万元、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25,693.76万元、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000万元、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70,000.00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同时,董事会拟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工商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67633554751
4、住所: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六里铺工业园区
5、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6、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04年05月28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纸制造,货物进出口,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由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二)被担保人财务基本信息
单位:元
(三)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1)最新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2)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3)相关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黄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
保证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
贷款合同项下本金83,8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捌亿叁仟捌佰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等。
(四)保证期间: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说明:
本合同中债务人专指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四、董事会意见
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事项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授信额度总金额为265,3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且均为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06%;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担保实际发生额)为73,424.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65%。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黄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签署的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