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4-07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何英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何英女士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何英女士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于冬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顾晓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项议案经公司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顾晓江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素质、任职经历和管理能力,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顾晓江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5530885
传 真:010-85530999
电子邮箱:ir@bonafil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东路乙2号博纳大厦11层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附 件:
顾晓江先生简历
顾晓江,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同济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2018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虹迪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1年8月至2024年11月任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8年7月至2021年8月任该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该公司董事),现任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顾晓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顾晓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顾晓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顾晓江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顾晓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4-075号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概述
(一)担保概述及进展
近期,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行”)北京分行签署《担保合作协议》、《质押合同》、《开立见索即付保函/备用信用证申请书》,向招行北京分行申请开立融资性担保函/备用信用证(以下简称“保函”),为公司海外全资子公司博纳影视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娱乐”)在招行香港分行办理的贷款承担担保责任,限额为人民币陆仟叁佰万元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 654,825.58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84,250.00万元人民币,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70,575.58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已使用担保额度为95,626.96万元人民币,剩余额度为188,623.04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已使用担保额度为251,202.12万元人民币,剩余担保额度为119,373.46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博纳影视娱乐有限公司(Bona Entertainment Company Limited)
住所:Unit515,5/F, Kwong Song Hong Centre, 151-153HoiBunRoad, Kwun Tong, Kowloon, Hong Kong
注册资本:100港币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4日
经营范围:影视投资制作
股权结构: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Bona Film Investment Company间接持 有博纳娱乐100%的股份
与上市公司关系:博纳娱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被担保方博纳娱乐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国内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和招行北京分行签署的《质押合同》
甲方/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乙方/出质人: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类型:开立不可撤销保函/备用信用证
用 途:为海外债务人博纳娱乐向招行香港分行申请的信贷额度提供担保
担保范围:1、乙方(或委托人)根据保函申请文件应向甲方支付的一切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承担保函项下付款责任而为乙方(或委托人)向受益人支付的垫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债权或质权而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相关费用,以及甲方因拒付后产生的赔付及/或赔偿责任以及相关费用)及乙方(或委托人)依据保函申请文件应向甲方支付的保证费等相关费用;2、乙方(或委托人)根据保函申请文件对甲方应承担的其他债务。
质 物:为出质人名下的价值为人民币陆仟叁佰万元整人民币定期存单。
担保期限: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函申请文件项下甲方为乙方(或委托人)向受益人支付的垫款本息债权及保函申请文件项下其他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博纳娱乐提供担保是为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展开,保障其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博纳娱乐经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的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计金额为65.48亿元人民币,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6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5.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4-073号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及聘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经公司董事长于冬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顾晓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及聘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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