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1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生猪销售情况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1月生猪销量49.50万头(其中商品猪46.15万头,仔猪3.35万头),2023年11月生猪销量33.87万头(其中商品猪30.63万头,仔猪3.24万头),同比上升46.15%,环比下降0.48%;销售收入合计95,521万元,同比上升72.04%,环比下降5.30%。
2024年1-11月累计生猪销量378.38万头(其中商品猪340.69万头,仔猪37.69万头),2023年1-11月累计生猪销量335.37万头(其中商品猪304.81万头,仔猪30.56万头),同比上升12.82%;销售收入687,671万元,同比上升28.32%。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原因说明
2024年11月公司生猪销量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农户”养殖模式的生猪出栏量增加。
三、风险提示
(一)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生猪养殖业务销售情况,不含饲料、肉品等业务情况。
(二)生猪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说,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四、其他提示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13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2025年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交易目的
玉米、豆粕、豆油、大豆、菜粕是公司的主要生产原料,采购成本通常占公司总体经营成本的60%以上,为此,公司对原料的采购采取价格低时多买、价格高时少买的策略,争取将全年的原料平均采购价格保持在均衡水平,但实际操作中存在两种风险:即在价格低时,大量采购原料会占用资金,同时还占用仓库库存,原料损耗较大;在价格高时,尽量控制原料采购数量会对生产造成影响,同时还有可能失去一定的市场份额,因此通过调整原料数量的采购方式来控制原料价格效果较为有限;生猪价格受原料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及资本等因素影响较大,在锁定养殖成本和基本利润的前提下,可利用期货市场择机卖出做空套保,锁定基本利润或规避现货跌价风险。
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能对冲玉米、豆粕等原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采购成本,在价格低时,通过买入期货套期保值,建立期货虚拟库存,可以减少现货库存占用;在价格高时,通过卖出套期保值锁定现货库存风险,这样,公司不仅可以将原料的现货库存数量控制在正常的生产用量内,而且还能对冲不利价格所带来的损失,实现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而非追求短期利润。
2、交易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农副产品期货品种,包括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豆粕、豆油、大豆和生猪等期货和期权品种,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硬麦、菜油、菜粕等期货和期权品种。
3、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4、交易方式
公司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以及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境内期货公司的现货子公司平台进行场外交易。交易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产品,主要包括:生猪、玉米、豆粕、菜粕、大豆、豆油等品种。
5、交易期限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前述期限内发生的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6、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2025年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进口采购等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紧密的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方式
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管理要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仅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
3、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进口采购、外币付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4、交易期限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前述期限内发生的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 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 业务经营,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 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期货和现货在交割期会实现价差回归,但是遇到重大疫病、战争等不确定性因素前提下,期现价格可能出现重大背离,从而影响公司的套保操作,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 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和期权等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者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 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若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1、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公司规定了套保方案的设计原则并规定了套保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将严格遵循进行场内交易的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能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能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3、公司规定期货交易员应严格按照审批确定后的套保方案进行操作,并规定了按日编制期货交易报告并提交相关审核或审批人员的制度,确保期货交易风险控制。
4、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5、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二)外汇套期保值
1、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
2、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且信誉良好的银 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公司要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以防范法律风险。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遵循汇率风险中性的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4、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五、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六、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降低原材料和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唐人神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13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800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雅安美神养殖有限公司红岩9600头基础母猪苗猪场项目”,差额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0号)核准,截至 2022年12 月5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9,619,299.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等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12,479,228.5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2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2] 46180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浦北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海南昌江大安一体化 15 万头养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3,853.27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融水县和睦镇芙蓉村唐人神集团养殖扶贫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1,514.15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5,214万元,项目由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建设,截至2024年12月9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97.05万元,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工程款等,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693.61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川省是我国生猪养殖大省,生猪出栏量位居全国前列,生猪养殖为代表的畜牧业快速发展。“雅安美神养殖有限公司红岩9600头基础母猪苗猪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经济开发区,具备区位优势,且项目为在建项目,三通一平、基础土建等均已完成,缩短项目达产时间,有利于更快产生经济效益,推动公司在四川省的生猪养殖产业布局,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当地养殖市场的竞争力。
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当前实际情况,同时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稳健经营的原则,公司计划变更“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5,800万元变更至“雅安美神养殖有限公司红岩9600头基础母猪苗猪场项目”。
五、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
公司拟将“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5,800万元变更至“雅安美神养殖有限公司红岩9600头基础母猪苗猪场项目”,其余剩余募集资金7,893.61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到期后按相关要求归还存放募集资金专户。
(一)新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雅安美神养殖有限公司红岩9600头基础母猪苗猪场项目;
2、建设单位:雅安美神养殖有限公司;
3、投资规模及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25,155.5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899.74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5.01%;铺底流动资金1,255.8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99%;
截至2024年12月9日,“雅安美神养殖有限公司红岩9600头基础母猪苗猪场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11,095.4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800万元,剩余拟投入资金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4、项目位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红岩村、经济开发区永兴街道大堂村及双墙村;
5、项目区位情况:本项目位于名山区前进镇红岩村、经济开发区永兴街道大堂村及双墙村,本项目建设不在雅安市禁养区范围内,项目的建设符合雅安市禁养区规划;
6、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计划在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红岩村、经济开发区永兴街道大堂村及双墙村建1个年存栏0.96万头母猪繁殖基地;
7、新募投项目已履行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程序。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培育优势主导产业、确保农户增收的需要:雅安市为促进全市生猪养殖朝良性循环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个主要来源。
(2)项目建设是提高生猪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发挥国内生猪良种资源优势,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引进优质瘦肉型良种猪,通过杂交繁育,实现优势互补,从源头上确保生猪饲养天然,既提高瘦肉率又保持肉味鲜美香甜,使猪肉产品真正成为天然、绿色无公害食品。所以,建设良种保种和杂交繁育基地,形成规模效益,达到“以质制胜”的目的,是十分必要的。
(3)项目建设是提升生猪养殖科技水平和养殖业发展的需要:建设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引进优质生猪品种进行集中养殖和示范推广,推动生猪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及产业化经营,提高生猪养殖科技水平,生产供应高端肉制品,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健康发展;以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为龙头和引领,通过生产示范和技术辐射,带动雅安市优势生猪养殖产业快速发展从而推动雅安市养殖业全面发展和提高农业整体经济效益。
(4)项目建设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需要:建设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基地,以生猪优良种畜引进和标准化集中养殖为龙头,辐射带动项目区农民使用优质品种从事生猪高效养殖而增加收入;通过项目带动和生产示范,提高生猪养殖业发展的规模效益和科技含量;通过推广使用生猪养殖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和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引导项目区更多农牧民从事生猪养殖的产业化经营而持续增收,从而促进生猪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2、项目建设可行性:
(1)政策条件可行: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四川省政府、雅安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及要求,项目建设在政策上是支持的也是可行的。
(2)建设区位可行:本项目位于名山区前进镇红岩村、经济开发区永兴街道大堂村及双墙村,本项目建设不在雅安市禁养区范围内,项目的建设符合雅安市禁养区规划。
(3)资金支持力度可行: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方案》的通知,贴息对象主要是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规模猪场(含新建和改扩建)。贴息范围重点是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性流动资金和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贷款资金。
(4)社会效益可行:本项目的实施,可促进和带动项目实施地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地方和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农业向深度和广度进军,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本项目的建设,使群众增加了经济收入,国家增加了税收,稳定了社会,促进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人们生活水平、文化素质、医疗卫生、保健等方面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同时,项目建设引进的先进设备、技术及管理模式,可以为当地经济建设提供借鉴经验。
(5)产业政策可行:本项目为规模化生猪养殖,行业类别属于A0313农林牧渔业中“畜牧业类猪的饲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一条“农林业”中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三)项目效益分析
1、提供就业岗位:本项目的实施能有效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户增收,新增岗位人数75人,每年能增加农民收入600万元以上。
2、壮大主导产业,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经营:本项目的实施,实现生猪的自动化、信息化、标准化、规模化、生态环保养殖,走优质高效产、供、销一体化的畜牧业产业化道路。
3、完善产业链,促进产业化发展:本项目有利于加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猪示范创建,积极推动特色生猪产业集群或产业联盟式发展。
4、带动其它产业发展:在发展生猪养殖产业同时,项目还将促进雅安市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商贸流通等服务业融合发展。
5、生态环境效益明显,本项目的建设是解决雅安市生猪养殖环境污染问题和粪污水综合利用与达标排放的一个探索,项目的顺利实施为雅安市的生猪养殖树立生态环保和安全可追溯的新模式。
(四)项目实施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1、生猪疫病的风险:项目需防范并控制的生猪疫病风险主要分两类,一是猪场在养殖过程中生猪发生疫病或在运输过程中生猪发生疫病给项目带来的风险;二是生猪养殖行业爆发大规模疫病或出现安全事件给公司带来的风险。虽然公司具有完善的疫病防控体系和能力,但若周边地区或自身疫病发生频繁,或者公司疫病防控体系执行不力,公司将面临生猪发生疫病所引致产量下降、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由于畜牧业疫病的复杂化、严重化,可能对畜牧业产生重大影响,使项目面临较大的防疫压力。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大疫病监控的力度,做到“三及时”:及时监测、及时预防、及时处理。公司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防疫责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提升防疫意识,完善各环节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将疫病考核指标列入绩效目标,同时坚持防疫投资优先原则,严格执行“100-1=0”的防疫理念,通过精细饲养管理,降低规模养殖饲养密度,减少猪群交叉感染机率,将疫病带来的损失控制到最低。本项目以安全防疫至上,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重护康”的方针,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等法规政策,加强生物安全卫生管理,杜绝疫病的发生与传播,确保猪场安全卫生。本项目采取整体防疫,不仅关注一个点或控制一个区,而是站在制高点总揽全局,建立起细致严密的整体防疫体系。本项目构建猪场四级防疫屏障体系。
2、生猪价格持续波动对公司经营的风险:生猪养殖为项目的主营业务,生猪价格出现快速下跌或大幅波动等情形,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坚持采取多渠道、多品种的销售策略,大力开拓内销市场;持续开展养殖技术、管理创新,降低成本;积极推进项目的建设,在生猪价格出现快速下跌或大幅波动情况下,公司可以灵活调整产品方案,并进一步完善产业链。项目将通过以上措施尽量对冲生猪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生猪养殖的成本中,饲料成本占养殖总成本的比重最大。玉米、豆粕为饲料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上述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项目养殖成本的影响较大。
应对措施:公司加强在原材料采购方面的规划,一是采取总部集团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采购规模效益;二是在充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挖掘公司所在地域农产品资源,就地就近采购;三是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积极寻找主要原材料替代产品,形成主要原材料供应补充来源;四是通过精准营养和动态营养配方技术,合理调整饲料结构和营养水平,控制生产成本等一系列措施减少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4、环保政策变化风险:生猪饲养过程中会产生猪粪及用于各类猪舍清洁消毒与冲洗栏舍粪便排出的废水等。目前项目已按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方案及措施,相关排放符合国家现有的规定和标准。但随着国家及地方政府对环保要求的逐步提高,使得项目将支付更高的环保投入及运行费用,将提高公司成本。
应对措施:公司本着“发展生产与环境保护并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加大在环保设施方面的投入。另外,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的专项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增加环保投入,完善环保检测、评估设备,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加强环保技术的研究,并探索对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七、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事宜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雅安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就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按照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与上述保荐机构、银行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八、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
变更后新项目“雅安美神养殖有限公司红岩9600头基础母猪苗猪场项目”所使用的5,800万元募集资金仍将秉承专户存储原则,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将使用5,8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雅安美神养殖有限公司以提供借款的方式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内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上述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3 年,本次借款年利率为3.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借款管理工作。
九、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唐人神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13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决定于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提交的《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2025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2024年12月9日,唐人神控股持有公司161,091,4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433,051,393股)的11.24%,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由于公司工作安排的原因,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室由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调整为三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上述议案4、议案5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3、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同期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提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三)。
2、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三楼证券资本部。
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2月18日下午16:30分前送达、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本部,邮编:412007
(2)联 系 人:沈娜
(3)联系电话:0731-28591247
(4)联系传真:0731-28591125
(5)邮 箱:sn-fz@trsgroup.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7”,投票简称:“唐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0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说明: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附件三: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姓 名: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至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13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由于天职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基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3年末,中兴华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中兴华4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8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6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少球:199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成为中兴华合伙人;此前没有给公司提供过相关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娜:201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年5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此前没有给公司提供过相关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书伟: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此前没有给公司提供过相关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少球于2023年12月19日受到浙江证监局采取的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除以上情形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16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3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由于天职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基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新聘请中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中兴华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13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继续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0号)核准,截至 2022年12 月5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9,619,299.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等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12,479,228.5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2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2] 46180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及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决定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融水县和睦镇芙蓉村唐人神集团养殖扶贫项目”、“浦北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海南昌江大安一体化15万头养殖项目”。
2、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浦北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海南昌江大安一体化 15 万头养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3,853.27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融水县和睦镇芙蓉村唐人神集团养殖扶贫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1,514.15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暂缓实施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为确保投入有效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行审慎投资策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截至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存在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
自2020年以来生猪行业大规模扩张产能,导致行业产能供过于求,生猪价格持续处于低位运行,2023年生猪养殖行业出现普遍亏损,生猪价格波动较大;同时基于公司在“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所在地茶陵县生猪产能布局较大,公司将根据生猪市场行情,并结合生产计划,逐步提升公司在茶陵县布局的现有生猪产能利用率,有序释放生猪产能,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一直未启动“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受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影响,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评估,认为上述项目当前在投资收益等方面与预期相差较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综上,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继续暂缓实施“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同时公司将充分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
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暂缓实施“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是在当前生猪养殖市场现状下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继续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继续暂缓实施。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继续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唐人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13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2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5 名监事均以书面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文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暂缓实施“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是在当前生猪养殖市场现状下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继续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继续暂缓实施。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12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2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书面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800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雅安美神养殖有限公司红岩9600头基础母猪苗猪场项目”,差额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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