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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4—临05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普公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续聘的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建设厂坝铅锌矿黑潭沟尾矿库的提案》

  根据厂坝铅锌矿生产需要,按照初步设计,公司下属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58,523.39万元(最终以项目决算数据为准)建设厂坝铅锌矿黑潭沟尾矿库,以满足厂坝铅锌矿尾矿排放需求。

  本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六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4—临053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澄宇会计师事务所”)。

  ● 本事项尚需提交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白银有色”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1年2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 49 号院 4 号楼 3 层 367

  (5)首席合伙人:吴朝晖

  (6)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20 人

  (7)注册会计师人数:91人

  (8)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人

  (9)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3,0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85万元。

  (10)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含白银有色):3家,所属行业分别为房地产、有色金属、建筑(园林工程),审计费用分别为430万元、360万元、170万元。

  (11)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50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5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无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澄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澄宇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人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维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澄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白银有色提供了2023年度审计服务。从业期间,先后为青鸟天桥(现更名为信达地产 600657)、麦科特(现更名为*ST宜康000150)、绵世股份(现更名为中迪投资 000609)、紫光股份(000938)、光环新网(300383)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作为项目合伙人签发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有荣盛发展(002146)、白银有色(601212)、美尚生态(300495)。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蔡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23年12月转入澄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起为白银有色提供了2023年度审计服务。参与过黑芝麻(000716)、华西能源 (002630)及粤高速A(000429)、白银有色(601212)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有白银有色(601212)。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孙名元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在澄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为白银有色提供了2023年度审计服务。从业期间,先后为天方药业(600253)、一汽轿车(现更名为一汽解放000800)、振华科技(000733)、振华新材(688707)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有荣盛发展(002146)、白银有色(601212)、美尚生态(300495)。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1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人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白银有色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后续公司管理层与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续聘的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4-临054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6日

  至2024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提案已经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将于股东大会召开5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四)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14:30-15:00)

  (五)联系电话:0943-8812047 传真:0943-8811778 联系人:尹琪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提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授权委托范围。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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