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中创大厦25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松青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志芹、刘昭坤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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