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4-0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2号公司1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白小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尉建锋律师、李彤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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