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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 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4-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协议转让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改选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许峰先生、副董事长栾奕女士、董事王正安先生、蒋琨女士、覃思女士、独立董事王红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进行董事会改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许峰先生、王正安先生、蒋琨女士、覃思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继续在公司任职,栾奕女士、王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务。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吴体忠先生、吴重轩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进行监事会改组,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吴体忠先生、吴重轩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的辞职会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上述人员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监事后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补选张源先生、段力平先生、凌小晋先生、杜国扬先生、丁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林隆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候选人就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了公开声明。

  三、 关于补选监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同意补选马勇先生、曹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度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上述补选董事、监事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任董事、监事将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监事之前,公司原董事、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源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本科毕业。曾任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董事;1996年12月创立江苏百胜电子有限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至今;2016年11月创立苏州步步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5月至今兼任极兔速递环球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段力平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河海大学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博士毕业。曾任南昌工程学院教授、南昌百胜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昌泰通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昌凯胜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月创立重庆易宏电子有限公司,并担任监事至今。

  凌小晋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在南京光学仪器厂任职;1997年9月至今担任江苏东方盛世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杜国扬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商学院EMBA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山市小霸王电子工业公司南京分公司无锡支公司负责人;现任江苏百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江苏小天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江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标优美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燚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江苏百胜电子有限公司通讯事业部总经理,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区业务负责人;现任杭州宠胖胖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隆华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硕士。曾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上海瑞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上海瑞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董事。

  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勇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南京汽车制造厂会计、用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区财务总监,江苏百胜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苏州步步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曹明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江苏百胜电子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现任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4-070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候选人张源,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段力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凌小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杜国扬,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丁燚,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候选人林隆华,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舆情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12月25日(周三)在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0号苏宁睿城慧谷E-06号楼45层4505室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2)。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4-069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2月9日,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经营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后续事宜,上述变更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4-071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红跃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候选人马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曹明,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4-07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0号苏宁睿城慧谷E-06号楼45层4505室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5日

  至2024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蒋琨

  电话号码:025-83751401

  传真号码:025-83751378

  2、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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