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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展健康”)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魏哲明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一)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4-065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简称:德展健康,证券代码:000813)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4年12月6日、12月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就相关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了函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或市场传闻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有关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与公司有关的正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同时亦不存在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有关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5、公司近期披露了5%以上股东上海岳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及拍卖事项的公告,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6日及2024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清算方案裁定暨拟以公开拍卖方式处置所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公开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6、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日及2024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567,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2%。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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