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10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2023-2027年(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公司调整《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如下:
一、修订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 第五条 奖励基金管理(一)
公司拟将奖励人员名单、分配系数、所持份额等的确定时间由原本激励期结束后调整为在第三方机构用奖励基金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实施完毕后三年内,即明确股票对应的权益在三年内确认并分配完毕。修订如下:
修订前的第五条 奖励基金管理(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本激励期结束后应会同总经理确定符合本方案要求的奖励人员名单、分配系数、所持份额等,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分配系数与所持份额应根据奖励对象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任职期限、绩效表现、业绩贡献、已得报酬等综合考量确定;
修订后的第五条 奖励基金管理(一):董事会应在第三方机构将每年度奖励基金在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实施完毕后三年内将股票对应的权益进行确认并分配完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同总经理确定符合本方案要求的奖励人员名单、分配系数、所持份额等,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分配系数与所持份额应根据奖励对象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任职期限、绩效表现、业绩贡献、已得报酬等综合考量确定;
二、修订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 第五条 奖励基金管理(三)
公司拟将奖励基金计提后可择机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的时间区间由六个月延长到十二个月,一并修订如下:
修订前的第五条 奖励基金管理(三):持股平台成立后,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所属年度为2023年-2027年的第四期奖励基金划转至持股平台员工持股专用账户,原则上除按协议留存支付必要的费用之外,第三方机构应将其余全部奖励基金在六个月内择机在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修订后的第五条 奖励基金管理(三):持股平台成立后,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所属年度为2023年-2027年的第四期奖励基金划转至持股平台员工持股专用账户,原则上除按协议留存支付必要的费用之外,第三方机构应将其余全部奖励基金在十二个月内择机在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三、修订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 第六条 第三方机构购股限制
修订前的第六条 第三方机构购股限制:
第三方机构在以下期间不得买入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修订后的第六条 第三方机构购股限制:
第三方机构在以下期间不得买入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修订)。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107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等十一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鲍继聪、尹纪成、李自为、谭会良、陆春良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亨通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亨通光电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考虑到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580,150万元、美元46,933万元、南非兰特100,000万元的担保。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尹纪成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及融资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续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董事会授权公司外汇业务管理部门在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附件:《亨通光电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4-10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规避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决定开展铜、铝、铅、锡及螺纹钢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附件:《亨通光电关于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4-101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2024年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依据协议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鲍继聪、谭会良、陆春良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亨通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亨通光电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优化调整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修订)《亨通光电关于优化调整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或子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于2024年12月2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等九项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6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10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董事会授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与必要性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深入推进,近几年公司海外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公司通过海外并购以及新建产业基地,以不同货币计价的海外资产也在快速增长,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决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 为规避出口业务中远期收汇的汇率波动风险,对于外币应收账款及外币预期收汇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相应订单的销售收入。
2. 为规避进口原材料及设备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应付账款及外币预期付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进口原材料及设备的成本。
3. 为规避海外并购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应付的外币投资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海外并购成本。
4. 为规避所持有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防范汇率波动造成的股权投资价值减值。
5. 为规避外币融资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借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外币融资成本。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授权期限
1.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董事会授权公司外汇业务管理部门在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协议。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度。
四、风险提示及采取的控制措施
1. 公司虽然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仍然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和回款预测风险等风险。
2.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与风险对冲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4. 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控制风险。
公司已根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对于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与必要性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深入推进,近几年公司海外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公司通过海外并购以及新建产业基地,以不同货币计价的海外资产也在快速增长,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
二、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董事会授权公司外汇业务管理部门在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协议。
(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
与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为规避出口业务中的远期收汇的汇率波动风险,对于外币应收账款及外币预期收汇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相应订单的销售收入。
(2)为规避进口原材料及设备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应付账款及外币预期付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进口原材料及设备的成本。
(3)为规避海外并购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应付的外币投资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海外并购成本。
(4)为规避所持有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防范汇率波动造成的股权投资价值减值。
(5)为规避外币融资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借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外币融资成本。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期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度。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1年10月修订),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有效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综合考量业务规模、自身资金实力、风险敞口、人员专业能力等因素审慎开展。
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的情况下,公司采取反向平仓措施,可能导致损失。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与风险对冲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三)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控制风险。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政策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七、可行性结论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主营业务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同时,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交易业务风险可控。
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10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不含南非段)已建成运营,“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新加坡延伸段项目”“大型深远海风电安装平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合计为7,974.57万元,扣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结项议案前仍将继续使用的募集资金3,729.07万元后,尚余约4,245.50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截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或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支付的款项后续将由自有资金支付。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5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1,105,746股新股。
公司于2020年12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9,423,23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9,999,998.23元,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35,852,830.3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4,147,167.9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02号《验资报告》。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非公开发行预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所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为建设并运营一条连接亚洲、非洲和欧洲的海底光缆系统,包含巴基斯坦-埃及-肯尼亚、埃及-法国、肯尼亚-南非三段主干海缆的建设。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上述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中的南非段将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另行筹措资金。该项目巴基斯坦-埃及-肯尼亚、埃及-法国两段尚需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约61,028万人民币,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0,000万元优先投入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新加坡延伸段。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上述100G/400G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3,815.22万元及其利息变更投资于大型深远海风电安装平台项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新加坡延伸段项目总投资为22,800万美元。根据2022年4月变更募投资金用途时月末汇率折算,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50,883.56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不含南非段)已建成运营,“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新加坡延伸段项目”“大型深远海风电安装平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11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7,974.57万元(包括汇兑损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新加坡延伸段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按计划将使用完毕,金额为3,729.07万元(美元余额按11月末汇率折算)。扣除上述资金支出,节余募集资金余额约为4,245.50万元(不考虑后期结息金额)。
五、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余部分支付周期较长的项目尾款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后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款项。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合计为7,974.57万元,扣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结项议案前“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新加坡延伸段项目”仍将继续使用的募集资金3,729.07万元后,尚余约4,245.5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将截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或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支付的款项后续将由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或子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2、监事会认为:本次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上网文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10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5日
至2024年12月26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4年12月25日15:00至2024年12月26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和崔根良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 12 月 2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传真:0512—63092355
邮箱:htgd@htgd.com.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亨通光电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200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
日通知进行。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108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等九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附件:《亨通光电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4-10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附件:《亨通光电关于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4-101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亨通光电:2024-10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优化调整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修订版)《亨通光电关于优化调整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
本次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99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时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计划如下:
一、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计划
为满足经营及融资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续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决定并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度。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101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
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铜、铝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铅锭、锡锭、磷化钢丝、钢绞线、钢材、镀铬钢带、冷轧钢板等是公司主要辅材料,上述产品与公司拟选择的相关商品期货价格高度相关。
为了规避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决定开展铜、铝、铅、锡及螺纹钢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1.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套期保值交易计划(含合并口径)为:
2. 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度。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及权利金,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2. 公司明确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铜、铝、铅、锡及螺纹钢的商品期货及场内期权、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期货公司开展的上述商品场外期权,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 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期货、期权合约的持仓量,控制风险。
公司已根据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关于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详见附件。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公司关于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于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铜、铝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铅锭、锡锭、磷化钢丝、钢绞线、钢材、镀铬钢带、冷轧钢板等是公司主要辅材料,上述产品与公司拟选择的相关商品期货价格高度相关。
为了规避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决定开展铜、铝、铅、锡及螺纹钢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额度
公司决定开展铜、铝、铅、锡及螺纹钢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中铜最高持仓量144,000吨,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人民币124,560万元;铝最高持仓量99,300吨,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人民币25,826万元;铅最高持仓量56,000吨,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人民币11,200万元;锡最高持仓量100吨,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人民币700万元;螺纹钢最高持仓量5,500吨,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人民币282万元。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
期货交易所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期限
2025年度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1年10月修订),公司已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授权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保证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综合考量业务规模、自身资金实力、风险敞口、人员专业能力等因素审慎开展。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行情及资金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出现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二)若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交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三)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及权利金,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二)公司明确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铜、铝、铅、
锡及螺纹钢商品期货及场内期权、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期货公司开展的上述商品场外期权,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公司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期货、期权合约的持仓量,控制风险。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期货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政策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七、可行性结论
公司已就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定了较为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有利于规避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综上,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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