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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董事八名。其中,董事孙培刚先生、韩璐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粘建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编<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完善,并制定《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编<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说明》。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及相关子议案。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的修订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学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3:00,在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7)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75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2月10日,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32亿元。

  2023年度立信事务所为6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无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帆,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4年开始为保利发展集团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项目包括电投产融(股票代码:000958)、新集能源(股票代码:601918)、青岛百洋(股票代码:301015)、倍杰特集团(股票代码:300774)、中国化学(股票代码:601117)、东华工程(股票代码:002140)、中国核能(股票代码:601985)年审项目,在上述项目中担任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飞,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4年开始为保利发展集团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项目有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审项目,在上述项目中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娜,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拟于2024年开始为保利发展集团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项目包括广州鹿山(股票代码:603051)、华鹏飞(股票代码:300350)、深圳麦捷(股票代码:300319)、昌红科技(股票代码:300151)、海鸥工业(股票代码:002084)、中旗新材(股票代码:001212)年审项目,在上述项目中担任复核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事务所本期累计收费人民币130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审计收费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参与人员的经验、级别及投入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全体委员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76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同意张学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增补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学伟,男,1968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会计师。现任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办公室主任、专职董事党支部书记。

  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2019.12-2020.11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巡察组组长;

  2020.11-2020.11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巡察组组长;

  2020.11-2021.10 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21.10-2023.05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办公室主任、专职董事党支部副书记;

  2023.05-今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办公室主任、专职董事党支部书记。

  张学伟先生现就职于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学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4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地址:北京东城区礼士胡同1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2.00属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其他议案属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方能通过。

  (二)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关于修编<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说明》及《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股东大会议案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以2024年12月26日及以前收到登记证件为有效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昌杰

  联系电话:(010)85727713

  电子邮箱:cgeir@cge.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邮编:100020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报告文件

  3.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7

  2.投票简称:ZLD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被委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指示如下: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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