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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1号——规范运作》以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易德伟先生、杜斌先生、王华标先生、王逸斐先生、张春雨女士及苏小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同意提名陈向东先生、刘圻先生、李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其中刘圻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向东先生、刘圻先生、李春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均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陈向东先生、刘圻先生、李春先生任期至2027年12月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上述人员任期到期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此次股东大会选举的6名非独立董事与3名独立董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就职,任期三年。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纪先生、陈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3),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宇珺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上述监事会换届选举,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此次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上述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就职,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个人品德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易德伟简历:

  易德伟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7月至1991年12月,任华中师范大学科研处副科长、代理科长;1991年12月至1993年2月,任职于国家教育委员会(现国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规划处;1993年10月至1999年12月,任北京纳英文化传播公司董事长;1999年12月至今,任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11月至今,任武汉烯王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9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嘉必优生物工程(武汉)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武汉嘉益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中科光谷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时代光华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育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嘉利多生物技术(武汉)有限公司董事、嘉必优生物产业投资(武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嘉必优工程生物科技(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江产业科技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易德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2,331,377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杜斌简历:

  杜斌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 7月至1999年12月,历任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科科长、历史文化学院副书记;1999年12月至2004年8月,任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董事会秘书;2004年9月至今,任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9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嘉必优生物工程(武汉)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目前兼任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武汉烯王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杜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76,383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王华标简历:

  王华标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职于华中师范大学;1999年12月至 2004年8月,任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任嘉必优生物工程(武汉)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8月至 2006 年9月,任武汉时代光华总经理;2006年10月 2015年12月,历任嘉必优生物工程(武汉)有限公司商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2015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目前兼任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烯王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嘉必优亚洲太平洋有限公司董事、嘉必优合成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华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08,165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王逸斐简历:

  王逸斐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拥有英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KPMG UK LLP分析师;2012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分析师;2015年3月至2018年5月历任Columbia Threadneedle EMEA分析师、基金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1月任德福中国证券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0年2月至今,任北京德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逸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苏小禾简历:

  苏小禾女士:1996年生,中国香港籍,本科学历,生物人类学专业,毕业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2019年11月至今,任卓时(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苏小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张春雨简历:

  张春雨女士: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9月至2009年10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审计师;2009年10月至2013年3月,任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公司财务经理兼东区财务负责人;2013年3月至2017年6月,任凯辉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CFO;2017年6月至2021年1月,任湖北凯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CFO;2021年1月至今,任凯辉(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兼任凯辉成长(苏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凯辉创新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凯辉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北京明荣晖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贝优有限公司董事、欧之智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凯辉璟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上海璃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苏州凯辉成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苏州凯辉西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晋江凯辉贰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凯辉达安(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福州凯辉数字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晋江凯美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天津凯元辉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武汉凯御久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上海凯享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凯辉共创(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凯辉共创(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凯辉成长(泉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凯辉股权投资(泉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张春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陈向东简历:

  陈向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微生物专业。1988年起在武汉大学任教,现任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主任。现为教育部大学生物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湖北省遗传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微生物学会常务理事、“微生物学通报”副主编、“生物资源”编委会副主任,曾任中国微生物学会常务理事、微生物学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遗传学会微生物遗传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陈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向东先生已经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2、 刘圻简历:

  刘圻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2002年起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年11月至2020年6月,兼任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2021年9月,兼任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兼任红塔区千圻商务财会信息咨询服务部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兼任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圻先生已经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3、 李春简历:

  李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8月至2005年5月,历任石河子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05年6月至2020年4月,任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4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担任中国化工学会生物化工专委会副主任、中国生物工程学会合成生物学专委会副主任、中国生物工程学会合成生物学专委会副主任、亚洲生物技术联合会生物催化分会中方执委、亚洲合成生物学联盟执委。

  李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春先生已经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附件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纪简历

  王纪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今历任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总监;2004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嘉吉烯王生物工程(武汉)有限公司质量总监; 2016年2月至今,任武汉嘉益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3月至今,任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静简历:

  陈静女士: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8月至2020年12月,任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出纳;2021年1月至今,任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会计。

  陈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51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宇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

  吴宇珺先生个人简历:

  吴宇珺,1985年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任澳大利亚Crown Resort Limited.经理;2013年3月至 2015年3月,任澳大利亚Advance Formwork Limited.总经理助理及海外采购经理;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嘉必优生物工程(武汉)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5年12月至今,任董事长助理、战略发展与投融资总监。

  吴宇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587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53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3号嘉必优葛店分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6日

  至2024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12月24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下文登记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zqb@cabio.cn;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所需文件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湖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C2栋504电话:027-67845289传真:027-65520985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52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7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建铭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纪先生、陈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监事会审查,王纪先生、陈静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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