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879,978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18.737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000,000.00万股的0.401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14.99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000,000.00万股的0.321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803.747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000,000.00万股的0.080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3)授予价格(调整后):8.50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61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基层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晶科能源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C”、“D”五个等级,对应的归属系数如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9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裘益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68)。
(4)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2022年10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1)。
(5)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晶科能源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归属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519.3983万股,归属人数851人,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2月12日。
(8)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注:截至2023年10月17日,本次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尚未明确激励对象,对该部分803.74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87.9978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9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7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263名,其中163人因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26人因业绩考核为“C”,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70%,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1人因业绩考核为“D”,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0%,需作废全部限制性股票。上述人员获授的共计291.5322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计1,099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099名激励对象归属687.997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10月17日
(二)归属数量:687.9978万股
(三)归属人数:1,099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8.50元/股(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8.72元/股调整为8.50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以上数据已剔除离职及业绩考核为“D”的相应人员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163人因离职、1人个人考核为“D”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1,099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或分批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1,09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687.997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93.3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33.9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0.48亿元。
● 本次公告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93.3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2025年度,公司拟为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合计不超过733.9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次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注:“其他公司”为除上述列示的被担保人以外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含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授权情况
1、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确定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授信及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2、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总额内,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具体调整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
3、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本次授权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批准。
4、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同时,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相应自动失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上述预计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预计的担保额度,实际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系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子公司经营资金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为国资股东,其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或无提供担保的能力,因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上述担保均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事项均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均为公司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因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93.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使用额度以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具体确定。在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预计合计不超过733.9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上述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0.48亿元,上述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4.02%、34.8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注:1、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2、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上述各被担保人2023年财务数据包含在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4-090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7日
至2024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凯泰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邮编:201106
电子邮箱:investor@jinkosolar.com
联系电话:021-51808688
联系人:蒋瑞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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