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71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碳排放配额结余量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出售2023年碳排放配额结余量17.49万吨,出售价格约100.00元/吨,交易总金额约1,749.00万元(含税),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一、交易概述
近期碳排放配额交易比较活跃,为推进碳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情况,公司拟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出售2023年碳排放配额结余量17.49万吨,出售价格约100.00元/吨,交易总金额约1,749.00万元(含税),实际以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过程中,公司积极落实减碳措施,把握低碳发展机遇,参与碳交易市场,实现碳资产的灵活配置,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总金额约1,749.00万元(含税),相关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数据以注册会计师审计数为准。所得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形成依赖。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存在市场环境、政策、交易的不确定性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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