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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

  ●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

  ●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亚太事务所被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审计业务的多方因素,并与亚太事务所、中汇事务所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亚太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汇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8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昝丽涛,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海锋,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 独立性

  中汇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亚太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四年的审计服务工作,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亚太事务所被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审计业务的多方因素,并与亚太事务所、中汇事务所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审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要求中汇事务所在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开展审计工作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严肃、认真、公正地履行好审计机构职责,切实维护好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审计委员会将会对其审计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汇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公司新能源大厦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清单已于2024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且不存在受托出席及代理投票的情形(其中独立董事汤胜先生、江勇先生、高立明先生和黄纯安先生均以视频或音频接入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祖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发表的意见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中汇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拟于2024年12月27日14点30分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共进股份4栋8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将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6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共进股份4栋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7日

  至2024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2024年12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即将披露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新能源大厦A座2楼共进股份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新能源大厦A座2楼共进股份证券部

  4、邮政编码:518054

  5、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6、电话:0755-26859219

  7、传真:0755-26021338

  8、邮箱:investor@twsz.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0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清单已于2024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武建楠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中汇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审计团队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内容。

  与会监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8)。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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