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125
转债代码:127083 转债简称:山路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7083 债券简称:山路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3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恢复转股时间: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鉴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将实施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如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的,或者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的,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及《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条款的规定,2024年12月13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83;债券简称:山路转债)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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