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1 证券简称:金海通 公告编号:2024-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该类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1日,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吴华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该类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该类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将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TF AMD MICROELECTRONICS (PENANG) SDN. BHD.、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等发生总额不超过8,1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公司2025-2027年度将继续向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房产,预计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每个年度发生总额不超过1,44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注1:上述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实现内部调剂;
注2:上表中,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注1: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总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实现内部调剂;
注2:上表中,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5%以上的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TF AMD MICROELECTRONICS (PENANG) SDN. BHD.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TF AMD MICROELECTRONICS (PENANG) SDN. BHD.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TF AMD MICROELECTRONICS (PENANG) SDN. BHD.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TF AMD MICROELECTRONICS (PENANG) SDN. BHD.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5、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6、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7、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股东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金浦新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是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是公司的重要客户,公司主要为其供应半导体测试分选机及相关备品备件。产品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协议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向关联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系公司经营需要并参考周边租赁市场情况,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并签订相关的租赁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61 证券简称:金海通 公告编号:2024-071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海通”)拟以自有资金500万元认购鑫益邦半导体(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益邦”)新增注册资本67.3077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为3.2258%),南通金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泰”)拟以自有资金800万元认购鑫益邦新增注册资本107.6923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为5.1613%)
● 南通金泰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通金泰为公司关联法人;此外,公司董事吴华先生系鑫益邦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鑫益邦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本次认购鑫益邦部分新增注册资本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南通金泰、鑫益邦未发生关联交易,亦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认购注册资本后可能存在鑫益邦后续经营过程中遇到市场不稳定等导致未达到预期投资效果的风险。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发挥产业优势及资源优势的协同作用,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万元认购鑫益邦新增注册资本67.3077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鑫益邦3.2258%的股权。
同时,南通金泰拟以800万元认购鑫益邦新增注册资本107.6923万元,海南至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600万元认购鑫益邦新增注册资本80.7692万元,无锡华海金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4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53.8461万元,南通创新一期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以200万元认购鑫益邦新增注册资本26.9230万元。
(二)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南通金泰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通金泰为公司关联法人;此外,公司董事吴华先生系鑫益邦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鑫益邦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本次认购鑫益邦部分新增注册资本构成关联交易。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南通金泰、鑫益邦未发生关联交易,亦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同时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三)本次交易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通金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76826699XH
注册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27号4号标准厂房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设备、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配件、测试仪器、工模具的研制开发与加工、销售。软件开发服务及集成电路的设计、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6日
法定代表人:石磊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主要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为公司5%以上的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通金泰为公司关联人。南通金泰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资信情况: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南通金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类型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交易标的为鑫益邦新增注册资本。
(二)交易标的概况
名称:鑫益邦半导体(江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2MABT5A4H2K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42号41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22年7月7日
法定代表人:吴华
注册资本:17,500,002元(增资前)
(三)交易标的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鑫益邦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五)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注:如果上述数字出现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六)鑫益邦《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七)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鑫益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价格系综合交易标的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人才队伍、技术能力、新客户的开拓情况以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经各方协商确定价格。
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方”)拟与鑫益邦(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投资完成前,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7,500,002.00元;本次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865,387.00元。本轮投资方同意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以共计2,500万元的价格共计认缴鑫益邦3,365,385.00元的新增注册资本。
2、对于任一投资人而言,在目标公司及上市各中介机构确定的目标公司合格上市申报基准日之前,如果其拟出售或处置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给非关联的第三方,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3、在本次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或发行新股、或进行可转债融资或其他后续融资,各股东享有按照其届时在目标公司中的持股比例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或新发股权的优先权。各股东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或新发股权的价格、条款和条件应与其他潜在投资方、认购方的认购或投资的价格、条款和条件实质相同。
4、本轮投资人有权在特定事项发生后的1年内选择要求目标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回购其所持目标公司股权。
5、本次投资完成后,如目标公司发生并购事项,金海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收购权。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产业协同效应,进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也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此次交易完成后,不会新增公司关联交易。如后续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将及时关注相关情况,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
2、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3、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华先生回避表决。
4、2024年12月1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南通金泰共同认购鑫益邦新增注册资本,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且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需求和整体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南通金泰、鑫益邦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包括本次交易)。
九、中介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后可能存在鑫益邦后续经营过程中遇到市场不稳定等导致未达到预期投资效果的风险。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61 证券简称:金海通 公告编号:2024-072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括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无需就单笔授信或借款等相关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反担保、抵押、包含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公司以不动产、动产或权益向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公司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反担保的金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崔学峰先生、龙波先生等关联自然人拟根据实际需要为公司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提供担保、反担保,具体担保、反担保的金额及期限以公司与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协议、担保协议为准,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本次交易为公司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二、担保方基本情况
崔学峰先生、龙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人,崔学峰先生、龙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61 证券简称:金海通 公告编号:2024-068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补充通知已于2024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崔学峰召集并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将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TF AMD MICROELECTRONICS (PENANG) SDN. BHD.、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等发生总额不超过8,1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公司2025-2027年度将继续向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房产,预计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每个年度发生总额不超过1,44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吴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发挥产业优势及资源优势的协同作用,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万元认购鑫益邦半导体(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益邦”)新增注册资本67.3077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鑫益邦3.2258%的股权。同时,南通金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泰”)拟以800万元认购鑫益邦新增注册资本107.6923万元。
南通金泰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通金泰为公司关联法人;此外,公司董事吴华先生系鑫益邦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鑫益邦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本次认购鑫益邦部分新增注册资本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本次认购鑫益邦新增注册资本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等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吴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括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无需就单笔授信或借款等相关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反担保、抵押、包含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公司实际控制人崔学峰、龙波先生等关联自然人拟根据实际需要为公司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提供担保、反担保,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3)。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61 证券简称:金海通 公告编号:2024-069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补充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会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南通金泰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认购鑫益邦半导体(江苏)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且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需求和整体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61 证券简称:金海通 公告编号:2024-073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嘉松中路2188号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M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7日
至2024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23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嘉松中路2188号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办理登记。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4、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4年12月23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或发送邮件至联系邮箱)。以通讯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嘉松中路2188号证券事务部
电话:021-52277906
邮箱:jhtdesign@jht-design.com
联系人:刘海龙、蔡亚茹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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