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4-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魏璞女士召集,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0号)。
(三)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2月2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3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1)。
三、备查文件
1、《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4-059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仲恒女士召集,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从业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4-060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为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8.3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姚丽强,200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6月开始在立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报告数量15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杜自立,2022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报告数量2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畅,2006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6年9月开始在立信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80万,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60万,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减少了20万元,降幅为10.00%。立信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审计机构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永和智控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4-06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4年12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2、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4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576-87121675,传真:0576-87121768
电子邮箱:dongmi@yhvalve.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95”,投票简称为“永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会议结束止。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4-06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孙公司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孙公司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山水上”)100%股权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永和成”)对成都山水上的全部债权,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孙公司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2日,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首次公开挂牌转让成都山水上100%股权及成都永和成对成都山水上的全部债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0,873.5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孙公司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024年12月3日,公司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项目信息反馈》,截止2024年12月2日17:00公告期满,无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孙公司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 交易进展情况
鉴于首次公开挂牌公示期内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持续推进第二次挂牌转让,根据董事会批准及授权,本次挂牌价格在首次挂牌价格基础上下调10%,挂牌转让底价为18,786.222万元。挂牌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月8日止。
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4-063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和智控”)产业结构,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公司与上海国晟旭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旭升”)、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普乐”)于2024年5月3日签署了《上海国晟旭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泰兴普乐51%股权转让给国晟旭升或国晟旭升指定的第三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2024年10月22日,公司与国晟旭升指定的第三方深圳市凡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荣实业”)签署了《关于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及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泰兴普乐51%股权及公司对泰兴普乐的全部债权按照一揽子交易的方式,以6,140.00万元交易对价转让给凡荣实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泰兴普乐股权,泰兴普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根据《转让协议》4.2条的约定:(1)第一期转让价款:自协议生效之日(2024年11月21日)起5日内,凡荣实业向公司支付第一期标的股权及标的债权转让价款:614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壹拾肆万元整),占总转让价款的10%;(2)第二期转让价款:自协议生效之日(2024年11月21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内,凡荣实业向公司支付第二期标的股权及标的债权转让价款:2,517.4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壹拾柒万肆仟元整),占总转让价款的41%。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转让价款。
三、风险提示
《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的支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按照《转让协议》约定时间督促交易对方及时履行约定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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