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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38、2024-03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7月1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7月2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40)。

  (二)2024年12月11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136,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回购最高价格为26.18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22.10元/股,回购均价为24.8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158,002.11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7月1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38)。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副总经理苏宝刚先生分别于2024年8月12日及2024年8月13日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累计增持金额约80.13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136,799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上述回购股份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回购方案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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