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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跨境通;证券代码:002640)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3年5月12日,公司收到申请人尹杰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于2023年5月10日向太原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太原中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相关通知或裁定,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立案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太原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太原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太原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69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

  提示性公告

  股东杨建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跨境通”)第一大股东杨建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睿景”)因涉及股权质押债务纠纷,其持有的跨境通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477,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公司近日收到杨建新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告知函》,获悉杨建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睿景因股票质押涉及违约,其持有的跨境通股份存在被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被动减持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杨建新、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1日,杨建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强制执行的主要内容

  1、本次强制执行的原因:杨建新先生及新余睿景因涉及股权质押债务纠纷,其持有的跨境通股份存在被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被动减持的风险。

  2、本次强制执行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部分)。

  3、本次强制执行的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本次强制执行的日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本次强制执行的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15,477,4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6、本次强制执行的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日,杨建新先生、新余睿景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8、杨建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新余睿景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涉及股份基本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强制执行系因股东涉及股权质押债务纠纷引起的被动减持。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及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强制执行股份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协调强制执行实施方在减持过程中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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