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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锐精密

  股票代码:6880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慧和同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陈可依

  住所或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241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如果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资金需要而进行的减持,同时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公司股东宁波慧和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4850%。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宁波慧和的投资期限在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3,369,9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7.657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3,112,8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2月23日,宁波慧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634%。

  2022年4月15日至2024年12月12日,宁波慧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613,692股,占公司总股本1.2392%。

  华锐精密以2023年5月19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权益分派方案,转增17,603,238股,转增后总股本为61,611,33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相应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华锐精密于2023年11月27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合计归属236,8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2024年11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合计归属406,5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2年12月30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12月12日,合计转股数量1,349股。综上所述,宁波慧和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0.055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3,112,801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0000%,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减持比例为历次减持股份数量占其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之和,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减持前公司总股本44,008,000股为基数计算。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2,256,017股为基数计算。

  注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上述披露的股份变动情况外,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慧和同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陈可依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1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慧和同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陈可依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92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慧和同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慧和”)持有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从7.6577%减少至5.0000%,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减持及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慧和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1:公司以2023年5月19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权益分派方案,转增17,603,238股,转增后总股本为61,611,334股,宁波慧和持股数量相应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注2:2023年11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合计归属236,8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2024年11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合计归属406,5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2年12月30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12月12日,合计转股数量1,349股。综上所述,宁波慧和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0.0551%。

  注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注5:上表中的减持比例为历次减持股份数量占其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之和,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减持前公司总股本44,008,000股为基数计算。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2,256,017股为基数计算。

  注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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